提请议事会讨论对公民个人发起民意调查数量加以限制问题      

  • 小撮

    由人工来进行内容审核不现实,限制个人民调数量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内容,而是数量过多耗用公共资源。

    2012年6月17日
  • 岳麓山人

    我觉得这样的限制不好,在出走社网站里调查,首先是涉及公用资源,其次,调查内容本身可能隐含某种倾向性,是否违反宪章,等等,所以,不应该是调查是否限制数量的问题,而是要纳入理事日常管理的事情。我的建议是,发布调查,要审批。

    2012年6月17日
  • 小撮

    不赞成将积分因素引入个人民调问题。多一个因素就会增大解决问题的复杂程度,对于积分很高的人来说,积分也很难构成制约。解决问题如果有简单的办法,就不要引入复杂的办法。用时间间隔这一个变量来控制个人民调成本,就可以解决问题,没必要再考虑积分了。

    如果担心少数被调查者不客观不公正地选择”反对该调查“”设计不合理“从而侵犯民调发起人的合法权利,那么我们可以规定一个起步人数(比如5),当选择这些选项的人数超过起步人数时,才启动增加间隔的计算。增加间隔的算法也可以采取累进而非线性的公式。

    至于对同一时间内总数的限制,是考虑同一时间内版面占用、消耗系统资源、消耗社民注意力资源的问题,避免塞车现象的发生。要知道我们的版面是很小的、服务器只是一个虚拟主机、社民的注意力也是有限的,而民意调查程序因为涉及大量的数据库查询语句,其对系统资源的消耗超过开题、报名等课题管理程序,本来是次要性质的程序,占用了比核心功能更多的资源,这样的程序如果不加控制,后果是灾难性的,而民意调查对社民注意力资源的消耗,早已经让很多社民不胜其扰,就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总数限制是必须的,总数限制为多少,则可以权衡,一天3个,如果觉得太小,可以增加为4个,5个,这个好商量。

    2012年6月17日
  • 京都水怪

    同意

    2012年6月17日
  • 穿山癸

    同意社长小撮“解决办法”中的第1、2两条。

    反对社长小撮“解决办法”中的第4条。”不能限制个人民调的总数量,社民发起个人民调是其权利,不能因他人发起了个人民调受到影响。

    至于社长小撮“解决办法”的第3条,实质上是“民调发起成本”的问题。在《出走社网站登录速度对您是否有影响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809》中,南瓜叶提出了按投票人数量发起人支付个人积分的建议,引起了广泛广泛讨论和一系列民调乃至本议案的提出。仅以一项民调中“反对此调查”或“调查设计不合理”的投票数量延迟该民调发起人发起下一次民调的时间不能有效地反应成本,也有可能因为延迟时间过长而影响该人发起具有较强时效性的民调。

    现在看来,可以根据“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的总比率设置民调发起成本,民调发起人以此支付一定的个人积分。这样应该更加合理,这样民调发起人不会(至少会减少)因为其发起高品质民调受到积分损失,也为其所发起民调的不受欢迎性和缺陷付出代价。具体的民调发起成本支付方式和多少,我的建议如下:

    “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的总比率是指在一项民调结束时收到“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两个选项的票数之和与该民调总票数的比率。当“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的总比率小于5%时,发起人不需支付个人积分。而当总比率达到或超过5%时,发起人按收到“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两个选项的票数之和乘以投票奖励分值(5分)所得的数量支付民调发起成本,封顶100分,由系统自动从民调发起人的个人积分中扣除。

    对民调发起成本设置“反对此调查”和“调查设计不合理”的总比率的下限,是为了保护民调发起人不因该民调受到极少数人的反对或指责而受到积分损失;设置个人积分支付上险是为了保护民调发起人不因一次民调的“失误”而受到过于严重的处罚。

    201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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