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二代”的小白鼠试验   

  • 小硕007

    我非常理解您想锻炼孩子身心的心理,我以后有了孩子估计也会这样锻炼他。但是违规就是违规,规矩是死的,动机再好再正当,但与规定不符,就是错误的(不是针对您锻炼孩子这事,仅针对明知规定而故犯这点)。

    规章制度肯定不是十全十美的,但在作出修订前,最好严格遵守。

    2013年4月05日
  • 瑞草
    认真讨论细节是好的,有利于成文后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任何成文的法规都可能会因时代的变迁而需要改进及完善,但在未改之前应严谨遵守!
    2013年4月05日
  • 三犀

    我觉得“以法立社”是出走社的最大特点,可以推动社规的改进,但在未改之前应严谨遵守

    2013年4月05日
  • 溪水长流

    凡人,你的小白鼠实属不错,但你实际还没怎么放手,若跟那些虎爸比起来。

    一个人小时候的经历,基本会决定他的未来,大胆地试验吧!

    2013年4月04日
  • 晴朗天空

    出走社的好多规定在我看来确实严格,但是正是这个特别的网站,是我们大家所喜欢的网站,对于儿童参加出走更多的是出于安全考虑,必定野外有风险,出行要谨慎。这个在现阶段一定要理解和遵守。生命是最可贵的,不能因为谁身体好就特列,这是普世观点,不针对某些人。

    2013年4月04日
  • 谢米米

    小盆友非常不错!

    2013年4月04日
  • 六度

    支持,小孩爬山有一套啊,我也记得小时候爬山飞一样的,一点也不累,跑跑跳跳到了山顶,人高大了反而辛苦多了

    2013年4月04日
  • 一个凡人

    TO:渔夫、晴朗天空,我是违反了规定,但是,每次我都欣然接受了处罚。

    我觉得出走社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不公平,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

    2013年4月04日
  • 一个凡人

    TO:瑞草,我会仔细看回复的。

    你推动了《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实施办法》 的出台,在出走社负担课题的年龄从18岁降低到了12岁。非常感谢你的努力。我认为,只要认真讨论细节,年龄可以进一步降低。因为我参加出走后,清楚地知道,我儿子比出走社的一些公民的体能还要强,能够分担一部分课题。试问,山区的孩子在没有任何野外装备情况下,能够像猴一样在大山中自在地玩耍,为什么?不就是他从小就得到了锻炼吗?

    我觉得现在中国对未成年人过度保护,让他们像温室的花朵一般脆弱。想想俄罗斯幼儿园的小朋友冬天在室外冲冷水澡,在中国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我还是那句话:有些兴趣不从小培养的话,大了,他就不一定喜欢了。

    2013年4月04日
  • 晴朗天空

    出走社的制度未经相关流程更改前,所有社民必须无条件遵守,这就是出走社的特色。你的走二代很有潜力,但在目前情况务必遵守法度,不能特例!这是我们喜欢出走社的原因所在。

    2013年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