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城市迪厅化 [谢国忠]   

  • 小撮 2008年1月23日

    骚扰无处不在

        当我第一次住进一所上海的公寓时,发现了很多奇怪的事。其中最显眼的是,电梯间内有一个液晶显示屏,不断播放着扰人的广告信息,等待电梯的人都尽可能远离它。我不禁觉得不解——为什么会有人花钱安装如此烦人的东西?为什么商家会花钱做这些只会使人厌恶其产品的广告?而且,最重要的是,谁授权将这个显然不受业主和房客欢迎的东西放置于此呢?

        询问物业公司时,我得到的答复是,安装这个广告显示屏得到了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但他们却不能向我提供委员会成员的联系方式。后来,早就应该举行的委员会改选也一再被拖延,现在已经遥遥无期。

        在我家电梯的两侧都悬挂着大幅广告牌,在外受够广告之扰的人们回家时仍然不得清净。我甚至担心物业公司会弄到我家钥匙,把广告塞得到处都是。我还算幸运的。在我姐姐家,物业公司在电梯里安装的广告显示器,热得简直能把乘客烫伤。

        遗憾的是,在物业公司对业主强加恼人的商业广告的同时,他们的服务却很糟糕。我曾经为付费卫星电视频道缺失的问题与物业公司反复交涉若干月,未果。而在我父母的住处,小花园内的车道被改建成停车场。因为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将车道保留以让人们开车出入,是一种损失。我再次想到同一个问题:是谁授权他们这样做?

        目前的这种状况让我震惊,地产物业公司对其经营的房产似乎可以为所欲为,以此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旦物业公司进入一套楼盘,他们就变得不受约束。由于业主们有权力解雇物业公司,后者就往往推迟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而作为回击,业主们经常拒缴物业费。这就为物业公司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使他们进一步破坏居住环境并恶化服务,而如此一来,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就更少了。在这一恶性循环中,楼盘小区最终变成广告展厅加停车场。更糟糕的是,一些房产物业管理者就如同黑社会一样无法无天。两年前,香港就发生过小区保安殴打维权业主的事件。

        物业公司的问题在中国十分普遍。我的大多数朋友都对他们的物业心存不满,却无法要求更换物业公司,只好妥协于现状。只要想想房产是一种多么昂贵的商品,看到其所有者的产权之弱就很令人吃惊了。为什么人们会花费家庭年平均收入20倍的价钱在只可以使用70年的房产上,却甘心让它被别人变成广告机器呢?

        事实上,恼人的广告不仅仅出现在居民社区,它早已变得十分普遍了。办公区建筑物反射着街道上的广告亮光,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睡眠;地铁的车厢与站台都被液晶显示屏覆盖着,令人头晕目眩;机场巴士上液晶屏传出的噪音让刚刚着陆的疲劳旅客精神紧张;而当你坐进出租车的后排座位时,很可能会发现一个小液晶屏在播放烦人的画面和噪声,只可惜,你无法将它关闭。干扰人的广告已经把中国的城市变成永不止歇的迪厅。噪音和光污染充斥四周,严重地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倒是还有一个广告机会没被利用,那就是公厕。想想看,每人每天都会去厕所平均呆上——比方说——半个小时吧。如果有人能创立一个产业链,在中国的每个便池前安一个液晶显示屏,就能够覆盖到更多观众,其可传达的信息量将比现存所有广告频道的总和还多。这一产业没准可以在纳斯达克进行IPO,获得一个高价。这桩生意可被命名为“中国公用厕所传媒有限公司”。风险投资者不妨考虑一下。

    根源何在

        中国经济有许多独特之处,导致了上述这种降低生活质量的恶性循环。

        首先,缺乏财产权利意识是最重要的一点。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是产权。没有它,交易就不会发生,而市场经济也不会存在。在长达50年的悬而未决之后,中国政府终于在产权问题上有所行动,最近出台了大量保护产权的法规;但是,各方对此问题的认识仍然有所欠缺。一起纠纷发生时,法律对于问题的解决还是起不到实质性作用。这类问题总是由相关官员通过说服当事人找出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办法,而非诉诸法律来解决。

        例如,当物业公司与业主间发生纠纷的时候,后者是有权开除前者的。政府应该使这一过程尽可能顺畅,而非对双方进行规劝。官僚主义的解决方式通常是一方面斥责物业公司并对其今后的行动给予警告,另一方面请求业主和房客们尽量谅解和宽容。而在此过程中,法律规则统统被遗忘了。其中一个问题在于,有很多物业公司和一些政府官员根本就是私下勾结的。

        对个人权力的普遍不尊重可谓助纣为虐,成就了干扰人的广告。试想一个人是否能够在自己寓所中将音箱音量开到最大,让邻居无法入睡呢?即使这是在你自己的住所中,你仍然不能为所欲为,因为一个人的权利受限于其行为对公众的影响。那么,建筑物、公车站和地铁车厢里是否也同理呢?

        其次,在中国的许多怪事中,腐败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例如,不受居民欢迎的广告屏是如何进入那么多公寓楼的呢?物业公司怎么能做出违背所有业主意愿的事呢?有些类似增高仪、智力促进仪或塑身项目等利润非常高的产品,并非真的有效。但是,那些商家为了吸引到一些轻信的消费者,就根本不管其广告会令大多数人心烦了。当然,这类广告只是扰人广告之所以存在的一个因素。商业腐败才是更重要的一方面。物业公司的收入通常并不与从业主那里收取的物业费相挂钩。一些物业公司的经营者很可能收受贿赂。那些把广告纳入公司预算的物业经理一直从广告公司或其代理商那里收取回扣,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在传媒公司与广告商之间存在大量代理商的奥妙所在。

        在世界上的很多国家,商业腐败其实是比较少见的,而且通常产生于国有企业。但是在中国,这一现象已十分普遍,甚至成为一种文化。制药厂商对医院和医生贿赂以使其接纳自己产品的现象,早已经不是秘密。中国有很多有效成分完全一样的处方药,但医院通常只采纳其中的几种,并实施高额定价。而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收取回扣后,便允许一些私人企业使用其资源。甚至一些西方大型零售企业的特许经营商也收取贿赂。在这种商业腐败的文化中,广告的效力较之于回扣来说,可能已显得次要。

        第三,中国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也使得那些扰人的广告得以存在。“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观念在中国文化中是根深蒂固的。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一定会愿意站出来反对违法的行为。如果大大小小的违法事件每一桩都必须由政府来处置,其资源必定是不足的。

        在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官僚制下的农业文明中,这种消极因素始终存在。过于强大的国家权力使每个人的角色显得无足轻重。更糟糕的是,若一个人对政府表示不满,就会遭到官僚机构的全力打压。这样,对于个人或一个家庭来说,要生存必须遵循“沉默是金”之道。这种强势政府与弱势平民之间的平衡,在一个农业社会中是相当有效的,毕竟,那里不会有多少事情发生。在一个村庄之中,人们相互熟识,违法者可能遭到驱逐,无法单独生存。

        但在复杂城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始终互相影响着,却互不知晓。没人会记得你昨天排队加过塞。这样,除非当场被阻止,不然人们很容易采取有损他人利益的捷径。更严重的是,违法行为经常伴随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某种支持。当有人在公车站安装耀眼而吵人的电视时,相关负责人或许已经从中获得了好处。就这样,政府机构的权力与违法者勾结起来,从被动的平民那里渔利。

        一些人想站出来反对这样的不法行为,但大众的消极态度使他们难以行动。当小区中的一些居民想要站出来时,却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这样,他们无力改变物业公司的行为。于是,那些积极性被打击的人最终停止了尝试。而那些特权阶层拥有绝对的控制力,他们将整个城市逐渐变成广告展厅,却使人们的生活陷入窘境。

        第四,资本市场鼓励投资者资助这样的恼人广告。一直以来,西方人都梦想着能将货物卖给每个中国人。无论何时,只要某一个商业概念有可能与13亿人相关,所有投机者就会开始热炒。广告业正是如此。对于13亿中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每天一踏出家门即看到的液晶屏播放的广告信息更可信的呢?金融市场对广告等行业的大型市场加以资本化,激发了更多人投身于这类行业,或许还会通过贿赂解决此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审批程序。在某种程度上,是正在迅速上涨的股市使中国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烦心。

        长期持续的商业经营会逐渐增值,许多扰人的广告业务却不是这样。它们仅仅风行一时,当金融泡沫破裂时便消失殆尽。记得2000年时的那些网络商务吗?其资金都来自当时的风险投资者们,他们对那些通过广告大肆宣传的公司的大规模IPO心存幻想;而现在,这些投资者又梦想着广告公司实现IPO了。这些梦想将在股市下次大跌时灰飞烟灭。

        中国人注定要生活在迪厅一般的城市中吗?并非如此。市场力量的作用可能阻止事态那样发展。所有业主都希望他们的房产升值,而扰人的广告似乎妨碍了这一愿望的实现。有一些按照国际化标准管理的小区已经阻止了广告的进入,其升值速度也更快。我注意到,房产所有者们在不断谈及这一情况。在中国文化中,人们对于致富的渴望具有强大的力量,对此形成阻碍的事物都将被迅速消除。我猜想,中国未来可能会发生针对扰人广告的抗议。噪音和光污染或可忍,房产贬值不可忍!

    作者为《财经》特约经济学家,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

  • patch

    象我这样没有房子的人,好像感觉这事离着有点远:) 在电梯间看看广告,我还可以接受。有的电梯实在难等。我曾经想,这么个小液晶电视,不怕被人偷走么。有的居民楼的电梯间是没有摄像头的。

    厕所广告,我在一个餐馆里见过,那广告媒体宣传语也跟电梯广告媒体一样,一副前途远大的口吻。这个,叫分众传媒吧?

    问题的核心还是物权,餐馆不同意,你怎么说也白搭,你想进人家厕所,没门儿。业主不同意,也应该一样。可惜业主还处在艰难的讨权过程当中。

    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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