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议:提请公民大会讨论为避免肖像权纠纷是否在报名时提供是否允许拍照选项   

  • patch 2008年5月27日

    前段时间有社友对我说起,初次参加出走课题以后,看到自己照片被发到网上还真有点不习惯。

    今天看到社友brock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并且上升到了肖像权保护的高度。

    连接如下: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615

    这两件事促使我再次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虽然还没能找到我社社友拍摄、上传其他社友照片涉嫌侵权的法律依据,但是,作为一个潜在可能引起纠纷的事实,我希望社内是不是能有一个预先的防范手段。这个手段我已在brock社友所提意见的后面发表,现在再抄录一遍:

    brock    2008-5-27 10:49:40

    不要侵犯别人肖像权,尽可能不要把ID和人像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发布出来,可能人家不愿意呢?

     
    patch    2008-5-27 11:51:00 编辑 取消

    brock说的有道理,但是,我的出发点不是保护肖像权,而是尊重他人感受。

    关于肖像权,我国民法中定义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可见,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对肖像权持有人造成负面影响,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但是,个人不希望他人拥有自己肖像的切身感受,也应当受到保护。

    所以,我建议在报名时,增加一个选项:是否在课题中允许其他课题参与者对自己进行拍照(并以非营利、不造成负面影响前提下公开),默认选项为是。如果选否,那么大家还是不要拍摄人家了,合影时也应当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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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动议只希望修改一点程序,增加一个选项,来做到保护那些不愿意照片公开的社友的合理愿望。

    您是否同意将该讨论主题列入公民大会正式议题?

    结束时间:2008-05-30 12:27

    应投0人,实投26人 已结束

    类别:全民公决

    资格:社区公民以上

    民间性质 不记名 直播

    6票 23%
    13票 50%
    7票 26%
  • 小撮

    出走社宪政预备时期实施方案》第四条第4款:提起动议之后的3日内,若有不少于5人支持,且不超过5人反对,则动议成立,自动移入议题区。

    不同意该动议的票数已超过5,因此该动议被否决。关于肖像的讨论主题将不能列入公民大会正式议题。

    2008年5月27日
  • 涛声衣旧

    我同意增加这个选项,但认为这与肖像权无关。

    本身参加公共活动就是曝光,大家照个照片把某人影像记录这些都是公共活动的一部分。既然同意参加活动,就应当有这种在公共场合曝光的心理准备。这怎么就成了侵犯肖像权了?

    我同意的理由:在不给其他队员添麻烦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其他人的特殊要求。讲人性化。

    假如这项动议通过的话,但我也想真诚地告诉打算使用这个选项的人:尽量融入公共中来,尽量融入社会中来,尽量融入出走社中来,否则,你可能离大家越来越远了。

    2008年5月27日
  • 小撮

    动议未通过,俺也有些遗憾。虽然大多数社友都不在乎个人课题照片是否公开的问题,可能还是有个别人在乎的。采取一些系统性的防范措施,可以降低发生纠纷的机率。当然,以后发生了纠纷再来讨论,也许更有针对性。这个话题就先搁置着吧。

    另外,没有制度性的规定,不妨碍当事人之间直接交涉,我想,如果被拍摄者提出异议,拍照的人也不会不予理睬吧。

    2008年5月27日
  • patch
    鉴于动议不成功,请对自己肖像被摄取、发布有所顾忌的社友,慎重参与出走课题;或者在参与时,对其他成员直接提出自己的诉求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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