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公民大会表决:《出走社网站域名及服务器空间管理办法》
一、费用的募集和支付
1、出走社网站域名注册费和服务器空间租用费,由公民捐款支付。
2、只有出走社公民才有捐款资格,只要是出走社公民都有捐款资格。
3、捐款应遵循以下4个原则:
(1)自愿,任何社区机构不得强迫社区公民捐款。
(2)小额,每人每笔捐款不高于全国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不低于10元。
(3)均摊,每个参加捐款的人均摊总额度。
(4)等额,捐款总额等于需要支付费用的总额,不留尾款。
4、捐款人数根据费用总额及上述原则酌定。
5、认捐名单可通过报名或报名加抽签的方式确定。
6、捐款者是作为社区公民的代表行使公民权、履行公民义务,并无超出其他公民的特权。
7、捐款应一年一次,捐款日期应略早于费用的支付日期,但至多提前两个月。
8、捐款的组织工作由社长及理事会承担。
二、域名和空间的保管
1、域名和空间的管理密码由分别由专职的保管人掌握,任期为一年。
2、两名保管人应通过抽签的方式从自愿报名的公民中选出,保管人的产生可以和捐款同时进行。
3、已担任社区公职的公民不得兼任域名或空间的保管人,公民一旦担任域名或空间的保管人,在任期内不得竞选任何社区公职。
4、抽签选中新保管人之后,前任保管人将相应的登录名、管理密码移交给新保管人,新保管人须尽快修改密码并牢记。
5、保管人的职责:
(1)设置并保管出走社域名及空间的登录密码。
(2)在域名或空间发生故障时与服务商联络修复。
(3)当空间发生故障短期无法修复时,域名保管人在理事会授权下将域名指向临时的空间。
(4)当社长或程序员须升级程序时,空间保管人在理事会授权下提供密码,升级完成后,及时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