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名大狮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大狮为社区公民,出走社元老,注册于2005-11-3 19:12:09,距今超过1年,最后一次出走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距今不超过100天。具备社区仲裁候选资格。
该社友曾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有丰富的法律业务实际操作经验,处世练达,热心公益,熟悉出走社制度文化,能够胜任社区仲裁一职。
我提名大狮为社区仲裁候选人。
大狮为社区公民,出走社元老,注册于2005-11-3 19:12:09,距今超过1年,最后一次出走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距今不超过100天。具备社区仲裁候选资格。
该社友曾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有丰富的法律业务实际操作经验,处世练达,热心公益,熟悉出走社制度文化,能够胜任社区仲裁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