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撮的《我为何提案对个人民意调查的数量做出限制》,里面依然没有任何具体的、有力的、足够的证据表明公民发起个人投票导致网站访问速度变慢。而对于其他公民认为自己受到骚扰,完全可以通过取消红字提醒、限制首页显示等方法来解决,此前也有先例。
如果议事会一意孤行就限制公民发起投票调查权这件事进行立法,那我将考虑到仲裁会投诉议事会违宪,届时恐怕要耗费更大的公共资源来纠正这一违宪行为。
请议事会重新考虑自身角色和定位,切实从维护公民权的根本点出发,首先来找到网站访问变慢的真正原因,然后再考虑解决方案,而不是要在那里攻击普通公民不择手段、5毛,更不是未经深入充分调查就立法限制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