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司域薛淡因连续30天未登录被系统自动解职,我提名风飞扬为司域人选,请议事会审议。
风飞扬为社区公民身份,积分3036,最近一次出走为2012年6月10日,距今18天,符合担任司域的资格要求:“近100天内至少有效出走一次、积分不少于1500、且有投票权的社区公民”。
提名风飞扬的原因是她坚定认同出走社理念,积极参与出走社课题,多次投入有关出走社法度和文化建设的议题,表现出难得的规则意识、民主精神、公民素养和负责态度。我相信她能胜任司域一职。
在上届众议员任职期间我就为此产生过困惑,实事求是的讲,如今依然没有解惑。
个人理解,这里不需要表态。
资质审查议员能看到的都是公开资料,也没什么意义。
社长的推荐词也无需评价。
我真的就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了?
“最近一次出走为2012年6月10日,距今18天”,估计社长当成6月了,比实际少算了一个月,再加30天,依然符合任职条件的。
“本文已在[2012-7-28 15:47:19]被小撮重新编辑。”
“众议员chenyi 2012-7-28 14:14:49 同意。”
chenyi的回复在先,小撮的编辑在后,具体编辑的内容无法体现,影响chenyi判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采用回复的方式更改编辑的内容还更好。
有些吹毛求疵,望大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