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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我们不限制人数,不治理邂逅,我们经常读到的驴 友爬野山遇险被消防队救出的花边新闻里,早就已经出现出走社的名字。如果我们以后放开了限制,那么很快出走社也会臭名远扬了。
    2016年2月11日
  • @小撮 你们还是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并不是无条件主张邂逅,也并不是说要取消邂逅制度。我讲了坚决反开题人不知悉的邂逅,反对如你上述所言的邂逅行为,禁止影响课题顺利进行的邂逅。我不是大好人,象你们以前碰到那种邂逅不可能出现在我的活动中。
    2016年2月11日
  • 不限制人数,不治理邂逅,出走社用不了几年就会出现曾经在绿野出现过的“百人海坨”、“百人箭扣”那样的闹剧,现在还端茶倒水欢迎我们的老乡,也会远远听见声音就关上门。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邂逅就是不排队,完全一样性质的行为。我们都知道讨厌不排队的人,为什么同样性质的行为,一拿到出走社,你就认为它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他们喜欢爬山,他们就自带光环了?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些邂逅的人,我不认为他们是大奸大恶,但无疑他们是自私的、贪婪的,只顾自己快活,就可以不管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占了别人的便宜,会不会给别人带来不便。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次教训还没让我下定决心治理这种乱象,又磨叽了一年,再次发生10个人被20多人邂逅的情况,那次又拖慢了我们行进的速度,结果又是没完成计划,大晚上还在山上,后来包小面去镇上住宿的。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有20多人邂逅的那次课题,路线中有一个大断崖只能用绳子往下顺,还需要上下接应,出走社10个人,7个人为了帮助那些邂逅的人通过险境,最后误了火车。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光荣的经历,而是烂好人。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段时间每次都有不请自来的人员出现在集合地点,有本社的所谓“大佬”,也有外边不相识的人,也有自认为是个人物的,不但自己不报名就来,还带来好多人,最多时带了20多。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反“邂逅”条例》不是出走社一创建就有的,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因为出现了邂逅现象才制订的应对措施。在制订这个条例之前,我曾饱受邂逅之苦。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有很多网站和QQ群,不限制报名人数,允许随便邂逅,很多不认同出走社理念、不愿受出走社法度约束的人,都会选择到更适合自己的地方去玩,每个人有选择自己在哪玩的自由。我介绍朋友来出走社,他们都表示不愿受出走社法度的约束,不肯来,我能理解和愿意尊重他们的选择。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你这样认为很正常,每个人价值观不同,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和看法会不同。我个人觉得,在哪玩就遵守哪的规则。出走社限制课题人数最多14人,反对“邂逅”,不管这些规定是否合理,既然有这些规定,自己自愿来出走社参加课题,就应该主动遵守这些规定。
    2016年2月11日
  • @叶依 总之,根据我的判断,如果客观条件许可,我不反对让更多的人参与活动。对那些只顾自己有玩,反对别人参加的人,我会认为是自私的人。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如果放开“邂逅”放开人数限制,谁都可以带人来“邂逅”,谁都可以不用报名随意来参加课题,报名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用再报名了。开题人只需发个课题通知,几点几分在哪集合,或者开题人在微信群或QQ群发个活动通知,谁爱来就来“邂逅”,对于想参加课题的人来说社会利益也许是最大化。
    2016年2月11日
  • 北京爬山的群及网站有很多,出走社是一个小众群体,比不得三夫、绿野和探路者等人声鼎沸的网站,喜欢热闹和不喜约束的人都去了那里,据说长沙也有很多爬山群,不喜欢出走社的人完全可以另择高枝
    2016年2月11日
  • 公正不是海市蜃楼,它是在社会成员追求利益过程中因为资源稀缺时需要保证各成员的平等才产生的。对于北京分社来说,活跃的成员就那么十多个,一般不存在对课题资源的竞争;目前对社内公职人员的产生基本上也不存在竞争。故你们所追求的公正只是一种成人游戏而已。没有社会利益追求的公正就是无本之木。
    2016年2月11日
  • @小撮 此处必须点赞。
    2016年2月11日
  • @xulaoshi 自己家人玩干吗要在出走社发计划啊,随便玩呗。私人性质的出游,别说是自己的家属亲友,即使都是出走社的好朋友,也可以私奔啊。不是同一个性质的东西,不要一锅烩。出走社就是蕞尔小邦,不是大帝国,不需要那么光怪陆离。
    2016年2月10日
  • 四是可以携带家属、亲朋好友、熟人及所有愿意参与出走的人,这部分人可以不在社内报名,对不报名又参加课题的人出现的风险全部由开题人承担。相应可以单独制定“众游课题条例”。以上只是一个临时的随意想法。
    2016年2月10日
  • 这类课题主要的特点:一是名额在14人以上(不含14人),且可在课题结题时修改;二是不算有效出走次数;三是众游出行路线必须是出走社的重走路线(在已走路线中选择),不允许探路;
    2016年2月10日
  • 为了满足部分社友的需求,是否可以参照我国目前的政体设计,除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还有港澳特殊行政区,暂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目前课题分出走课题、聚会课题、骑行课题,后两者都是在社友的实际需求下产生的。能否再增加一类特殊性质的课题,不受出走课题公约的约束,比如可以称为“众游课题”。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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