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
  • @小撮 其实活动组织者挑选参加者这是野外活动的通例。挑选并不是你所说的找人,而是人家找上门报名了,组织者再在报名者中选择。选择的标准也是根据能否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为标准,而不是你所说的关系呀美女什么的。至于真的出了事,出走社能和AA野外的法律审理有什么不同吗?肯定一样的。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有权力当然爽了,那些户 外网站都是给开题人挑人权力的,开题人想要谁要谁,谁牛,谁跟我好,谁是美女,我挑谁。但风险呢,出了事你还爽吗?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开题人根本掌握不了别人能否适合课题,如果让开题人去判定别人可否参加,等于给了他挑选队友的权力,那么他挑的人出了事,就是他的责任。出走社报名制度不让挑人,让报名者自己为自己负责,就是为了豁免开题人的责任和风险。
    2016年2月11日
  • 限人数,反邂逅,就是防微杜渐,就是居安思危,保护课题组,保护开题人,保护出走社,宁可牺牲人气,绝不增加风险,丢人的风险,出大事的风险,被老乡们讨厌的风险。不要光想着热闹,光想着风光,出一次大事,你就笑不出来了。
    2016年2月11日
  • 我认为可以存在的邂逅是一种无关紧要的邂逅,或者说对课题进行没有不利影响的邂逅,或者说成本很小的邂逅。所以,我引入了社会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判断某种邂逅行为是否可行,具体衡量操作可由开题人掌握。
    其实我本人也不会去邂逅别人的课题,我也不想继续争论下去了,随你们怎么定吧。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知悉也不行,那些邂逅也有我知悉的,我不愿意驳人面子,我低估了课题的难度,我高估了那些人的速度和体力,我不是神,我误判的可能性很大,我只能为自己负责,不能为别人负责。悲剧往往起于自负。
    2016年2月11日
  • 出走社的各种条例,不是出走社一创建就有的,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因为出现了各种不良现象才制订的应对措施。在制订这个条例之前,我们曾经遭受过一些挫折,后来的人是不知道所以也不能理解的
    2016年2月11日
  • 如果我们不限制人数,不治理邂逅,我们经常读到的驴 友爬野山遇险被消防队救出的花边新闻里,早就已经出现出走社的名字。如果我们以后放开了限制,那么很快出走社也会臭名远扬了。
    2016年2月11日
  • @小撮 你们还是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并不是无条件主张邂逅,也并不是说要取消邂逅制度。我讲了坚决反开题人不知悉的邂逅,反对如你上述所言的邂逅行为,禁止影响课题顺利进行的邂逅。我不是大好人,象你们以前碰到那种邂逅不可能出现在我的活动中。
    2016年2月11日
  • 不限制人数,不治理邂逅,出走社用不了几年就会出现曾经在绿野出现过的“百人海坨”、“百人箭扣”那样的闹剧,现在还端茶倒水欢迎我们的老乡,也会远远听见声音就关上门。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邂逅就是不排队,完全一样性质的行为。我们都知道讨厌不排队的人,为什么同样性质的行为,一拿到出走社,你就认为它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他们喜欢爬山,他们就自带光环了?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些邂逅的人,我不认为他们是大奸大恶,但无疑他们是自私的、贪婪的,只顾自己快活,就可以不管是不是公平,是不是占了别人的便宜,会不会给别人带来不便。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次教训还没让我下定决心治理这种乱象,又磨叽了一年,再次发生10个人被20多人邂逅的情况,那次又拖慢了我们行进的速度,结果又是没完成计划,大晚上还在山上,后来包小面去镇上住宿的。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有20多人邂逅的那次课题,路线中有一个大断崖只能用绳子往下顺,还需要上下接应,出走社10个人,7个人为了帮助那些邂逅的人通过险境,最后误了火车。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光荣的经历,而是烂好人。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那段时间每次都有不请自来的人员出现在集合地点,有本社的所谓“大佬”,也有外边不相识的人,也有自认为是个人物的,不但自己不报名就来,还带来好多人,最多时带了20多。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反“邂逅”条例》不是出走社一创建就有的,也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因为出现了邂逅现象才制订的应对措施。在制订这个条例之前,我曾饱受邂逅之苦。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有很多网站和QQ群,不限制报名人数,允许随便邂逅,很多不认同出走社理念、不愿受出走社法度约束的人,都会选择到更适合自己的地方去玩,每个人有选择自己在哪玩的自由。我介绍朋友来出走社,他们都表示不愿受出走社法度的约束,不肯来,我能理解和愿意尊重他们的选择。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你这样认为很正常,每个人价值观不同,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和看法会不同。我个人觉得,在哪玩就遵守哪的规则。出走社限制课题人数最多14人,反对“邂逅”,不管这些规定是否合理,既然有这些规定,自己自愿来出走社参加课题,就应该主动遵守这些规定。
    2016年2月11日
  • @叶依 总之,根据我的判断,如果客观条件许可,我不反对让更多的人参与活动。对那些只顾自己有玩,反对别人参加的人,我会认为是自私的人。
    2016年2月11日
  • @山水 如果放开“邂逅”放开人数限制,谁都可以带人来“邂逅”,谁都可以不用报名随意来参加课题,报名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用再报名了。开题人只需发个课题通知,几点几分在哪集合,或者开题人在微信群或QQ群发个活动通知,谁爱来就来“邂逅”,对于想参加课题的人来说社会利益也许是最大化。
    201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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