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案:修订《出走社仲裁规则》中关于诉讼场所的表述   

  • 小撮 2016年9月20日


    对《出走社仲裁规则》做出如下修订:


    15.提起起诉应当在仲裁厅公开提交起诉书。

    17.仲裁会对原告的起诉作出受理决定的三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张贴于仲裁厅,并由当月轮值仲裁员向被告私信转发申诉状,同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公示允许回复名单便于当事人答辩。对于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由仲裁会决定不公开审理。

    22.自被告收到或者应当收到起诉书之日起第二十日,仲裁会在仲裁厅开庭,对案件开展调查和询问,对象包括原被告双方和案件相关人。

    26.仲裁会应当在开庭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说明作出裁决的理由。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在审理期满前在仲裁厅公告。


    你是否同意上述决议案

    结束时间:2016-09-27 21:23

    应投15人,实投15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2 80%
    0 0%
    3 20%
  • 小撮
    表决通过。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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