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公告      

  • 此人已离开出走社 2016年11月29日
    社民志哥在话题《第一次出走报告》中的发言违反了法度《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17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涉嫌抄袭庆熹《第一次出走报告》,主要抄袭如下:
    从石桥下车后,开始的路包括刚开始上山的那一截,都还是好走的,由于季节变换,草丛茂密,鱼姐迷路了,我们迷路了!我们遂陷入了无路可走的境地。坚定强悍的自在鱼姐凭着方向感,手持木棍,奋力拨打按压茅草、刺蓬,领着我们左冲右突,帅哥阳光也四处乱窜帮忙探路,这种团结友爱互助的精神,让我感触很大!几个来回后,发现刺蓬太密,又有巨石沟渠阻拦,只能横切也无法上升。好在大家心态良好,我还抓住机会和这群活可爱的姐姐们乐呵呵的在大石头上狂摆POSS拍照!困在草丛中吃过午饭后,不甘心撤退的自在鱼放手一搏,对着电线杆方向,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把我们带到了正确的山路上来!顺山路上行又下行到华光宝殿、簰祖洞、华光道观后,走过几个小山头,下午3点多,我们到达了高华亭。从高华亭下行,下到山底,然后走过一村又一庄,下午5点过5分,我们到达了长湘公路,等了10分钟就搭上了回程车,顺利到达长沙北站,结束课题。
    本社对其做出删除发言并扣10分、追回因发言所获升级等收益的处罚。自公告之时生效。
    若不服本处罚,请在10天内向仲裁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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