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讨论修订《出走社微信群管理办法》      

  • 小撮 2022年8月25日

    近期在出走社北京群发生的刘德军发布植入广告事件,暴露出《出走社微信群管理办法》的漏洞——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过于温和:

    5.1.第一次发言违规,由纠察员在群中以公开艾特的形式予以警告,警告时须引用《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条款,并告知1小时内再次违规将被移出;

    5.2.若1小时内再次违规,则纠察员宣布将其移出群,并向群主申请执行;

    按照上述条款,一个违规者只要在警告后超过1小时就可以再次违规,不必担心被移出。这样温柔的处罚,是典型的治君子不治小人,如果面对一个蓄意违规的人,则将对其束手无策。

    你是否同意讨论上述议题

    结束时间:2022-08-28 08:01

    应投13人,实投13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动议)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3 100%
    0 0%
    0 0%
  • patch
    同意
    2022年8月27日
  • 小撮
    @patch 同意这个思路,那不妨把追诉时间再长一点,记过的效力延得长一点,改为:记过须在违规行为发生12小时内做出,记过前12小时内发生多次违规行为合并记过一次;72小时内发生第二次记过则直接移出群。这样对违规的威慑力更强一些,操作也更简便一些。
    2022年8月26日
  • patch
    24小时、尤其72小时之内统计多次的次数,是不是比较麻烦,给管理员造成困扰?既然不是永远开除,还可以回来,那不妨简化处罚过程,比如24小时内发生第二次记过直接移出群
    2022年8月26日
  • 小撮
    拟修订为:
    5.1.对发言违规行为,由纠察员以公开艾特的形式予以记过,记过时须引用所依据条款并告知若继续违规将面临的后果。
    5.2.记过须在违规行为发生后3小时内做出,超时则无效。
    5.3.一小时内累计记过满2次,或24小时内累计记过满3次,或72小时内累计记过满5次,移出群聊,一周内不得再次入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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