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十三陵总体规划(转贴)   

  • xulaoshi 2011年11月05日

    本人出走多在八达岭—十三陵一带活动,对此地区的发展很关心,看到网上的相关规划资料,转贴于下,以便今后出走更有效率。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7 年-2020 年)》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区内拥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地,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原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当地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与景区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见突出。在此背景下,为更好的保护风景资源、使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我院按照建设部相关要求,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的指导下,对1992 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总则

    第一条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位于北京市,是1982 年11 月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

    第二条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以一九九二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基础,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发[2006]474 号)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指导下编制而成的规划文件,在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中具有法规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报批,经审批通过方可更改。

    第三条 本次规划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26.37 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41.38 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次规划的规划年限为2007 年至2020 年,其中近期到2010 年,远期到2020年。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遵循遗产本体与环境风貌整体保护、资源利用服从资源保护、服务功能与游览功能配套、发展规模与资源容量协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原则。

    第六条 修编重点

    1、 规划范围调整

    2、 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要求补充完善规划容

    3、 划定核心景区

    4、 调整完善风景名胜区对内对外道路交通系统

    5、协调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文物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相关规划的关系。

    6、协调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内“三农”问题的关系,创造和谐社会。

    第七条 规划目标

    1、通过规划和科学合理的措施,保护好遗产本体及其整体环境风貌和历史文化信息,达到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可持续性和有限利用性的目标。

    2、通过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恢复及配置,强化内外环境之间的协调互利以及整体发展的平衡有序,实现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构筑北京西北方向绿色生态屏障。

    3、充分发挥景区弘扬民族文化、中外文化交流、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历史教育和科学普及的综合功能,确定符合资源承载力的人口规模与环境容量;组织和谐的游览活动,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把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建设成文化遗产环境完整、人文与自然和谐、景观优美、安全环保,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和自然与文化游览胜地。

    第一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确定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范围西包括关沟、西北包括长城及石峡古堡,北包括土边长城及岔道古城、碓臼峪,东包括银山塔林及铁壁银山,南包括龙、虎山等景观资源集中的区域,总面积326.37 平方公里。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具体范围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总面积178 平方公里。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141.38 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具体范围及各核心景区范围分别如下:

    1、 风景名胜区范围

        东至昌平区兴寿镇花果山村、海子村界;西到八达岭镇域西边界及镇中心规划建设区界、居庸关以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1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居庸关以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2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的连接线;北至由昌平区北边界、延庆县八达岭镇东北界、以长城3000 米控制线为基准线的山脊线、路以及现状建设区边界线的围合线;南到由延庆县八达岭镇南边界、昌平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龙、虎山以南的铁路以北100 米、新城规划北部建设用地界、虎峪沟和清华200 号北边界的连接线。

    2、核心景区范围

    ①八达岭长城景区:面积55.00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西部,西至帮水峪村东侧山脊线、八达岭镇中心区界及八达岭镇镇域西边界;南至八达岭镇镇域南边界;东至八达岭长城东侧山脊线;北至以长城3000 米控制线为基准线的山脊线、路以及现状建设区边界线的围合线(风景名胜区西北边界线)。

    ②居庸关长城景区:面积36.02 平方公里,位于八达岭长城景区东南,西至居庸关以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2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与居庸关以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1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的连接线(风景名胜区西边界线);北至昌平区界;东至关沟以东约2000-3000 米山脊线;南至南口古城及关沟南部山区与平原区的分界线。

    ③十三陵景区:面积83.32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中部,以陵寝为中心,其范围大致与原陵墙一致,南部入口处适当扩大至风景名胜区南边界。

    ④银山塔林景区:面积3.61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东部,以古墓塔、寺庙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至塔林分布区景观面的山脊线。

    3、 外围保护地带

        面积141.38 平方公里,西侧将八达岭镇位于风景名胜区以外其余用地及河北省临近长城约1000 米左右以长城西侧现状路为界的部分用地纳入保护地带。南部沿南口镇现状道路至八达岭高速公路至政府街,过东沙河一直沿规划路向东至京通铁路。东部沿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一重山脊线由南向北接昌平与怀柔区界,将长陵镇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村庄纳入外围保护地带。

    第九条 性质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是以独特的长城和皇家陵寝为主景、文物古迹与自然风光完美结合为特色、具有历史文化展示、自然景观游览功能的世界文化遗产级综合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第二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十条 总体评价

        具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即:长城与自然山体、城堡与山体沟谷融为一体而形成的古代军事防御体系;明十三陵的建筑物、水系、背景山体、及开敞空间等形成人文与自然完美结合的文化自然景观。其生态优良、自然环境良好,完全具备国家级风景资源条件。可概括为:长城雄关、皇家陵寝;山水相依,世界瑰宝。

    第十一条 分级分类评价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共有144 处景源,分属两大类六中类、二十三小类。通过对144 处景源的逐一评价,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拥有特级景源19 处,一级景源24 处,二级景源37 处,三级景源48 处,四级景源16 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景源等级表(略)

    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

        风景名胜区内的人文景源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高于自然景源,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特级景源全部为人文景观,主要为胜迹,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内涵。自然景源虽然也拥有一定数量,且自然环境优良,但价值相对一般,主要以地景、生景、水景为主。

    第三章 景区容量与游人规模

    第十三条 景区容量

        经采用线路法、面积法、卡口法相结合的方法测算,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日最高游人量应控制在5.33 万人以内,年游人量应控制在1600 万人次以内。

    第十四条 游人规模

        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游人规模预测,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游人规模近期到2010 年为1400 万人次,远期保持稳定不再增长,仍为1400 万人次。考虑到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接待将主要依托北京市区,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及旅游村内的旅游接待床位应控制在2000 床以内。

    第十五条 常住人口规模

        规划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人口增长,为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有必要外迁部分居民人口,其中核心景区内的居民点除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而现状保留的村庄外应全部迁出,风景名胜区内常住人口到2020 年应控制在1.2 万人以内。

    第四章 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十六条 空间结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呈“带状与掌状相结合”的空间结构。带状是指以八达岭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西部地区。主要包括了南口古城遗址、居庸关、上关遗址、关沟沿线自然景观、水关长城、八达岭长城、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残长城和土边长城及岔道古城等景区景点。掌状是指以十三陵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东部地区。主要包括十三陵陵寝和银山塔林人文景观及虎峪、沟崖、双龙山、碓臼峪、大岭沟、蟒山等自然景观。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建设、管理应该依据此整体空间结构进行整体控制。

    第十七条 功能分区

        规划将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分为五大类功能区,分别是核心景区、一般观赏游览区、景观培育与恢复区、环境协调区、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

    第十八条 核心景区

        主要以人文景观为主,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总面积178.00 平方公里。该区域应以保护世界级风景名胜资源为主要管理内容,主要开展以文化景观和山水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观光游览活动,禁止进行一切不必要的建设开发。

    第十九条 一般观赏游览区

        主要以自然景观为主,包括黄土梁景区、八达岭森林公园、沟崖自然景区、虎峪自然景区、碓臼峪自然景区、蟒山森林公园、双龙山自然景区、大岭沟自然景区,总面积28.54 平方公里。在保护生态景观环境和人文名胜资源的前提下,可开展自然景观欣赏、生态游览、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内容。

    第二十条 景观培育与恢复区

        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风景游赏用地以外的山林地区,是风景名胜区的景观背景区域(不含已经划入景区的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总面积109.95 平方公里。其主要功能是生态培育、景观恢复、必要的科学考察、林业养护与管理,不得开展游览活动。

    第二十一条 环境协调区

        以居住和发展生态农业为主,总面积为9.87 平方公里。为协调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游览、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可结合农田果林等开展采摘、民俗游览项目;可适度开展游览活动,发挥乡土景观的游赏价值;承担风景名胜区部分游览服务功能。同时应针对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环境要求进行保护和景观恢复。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

        综合管理与游览服务区指为风景游赏服务的游览设施集中建设区域。主要为八达岭镇旅游综合服务区、十三陵-长陵镇中心旅游服务区等。考虑到避免对长城景观和十三陵陵寝景观造成影响,将其位于风景名胜区外进行建设。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63 平方公里。

    第五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与方法

        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是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首要任务。风景保护规划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和适宜性原则,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特点,采取分类保护为主,分级保护为辅的方法。该方法以风景资源的价值、级别和类型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方式,进行相应的保护区划分。

    第二十四条 保护区划分

        依据风景资源价值和等级的不同,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史迹景观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区、田园风光保护区。并在风景名胜区外划定了外围保护地带。

    保护分区面积统计表(略)

    第二十五条 史迹景观保护区

        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特级和一级景源均为人文景观的特征和对长城、十三陵等世界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相应保护要求,确定史迹景观保护区范围为核心景的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78.00 平方公里。

    1、保护对象

    ①长城、十三陵、银山塔林等42 处一级景源

    ②文物古迹周边的山形水系、地貌和植被、古道路、桥涵及其它相关设施

    ③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人墓葬、地下埋藏区、尚未划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④区内与长城及十三陵具有历史渊源的古村落

    ⑤区内古树名木

    ⑥区内整体山林,溪涧水体、岩石

    2、 保护要求

        史迹保护区内,除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外,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设施,严格限制机动交通车辆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应按照环境容量合理控制游人规模,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史迹景观保护区内的村庄不得新建,严格限制改建,有条件的应按规划逐步外迁,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3、 保护措施

    ①为屏蔽核心景区过境交通,迁出对景观有影响的停车场;外移景区内过境交通及降低景区内现状过境道路等级。核心景区采用内部环保节能交通运输系统。

    ②外迁景区内对景观有影响的商业及其它建筑设施;农村居民点等。

    ③改线或废除景区内影响景观的架空线路及各类高塔。

    ④加强景区内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和中水利用;采用生物防治和清洁能源,防止各种污染。

    ⑤加固、维修和恢复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清整文物遗址及水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保护与展示方式;恢复和培育整体环境风貌。

    ⑥控制人口规模,特别要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疏导游人规模,保证景区合理容量。

    第二十六条 自然景观保护区

        除了史迹景观保护区以外的游览地区,也就是一般游览区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以保护自然景观为主。总占地面积28.54 平方公里。该区域具有较高的自然美学、生物多样性、科研和生态价值。

    1、保护对象

    区内自然山体、植被、动物、泉、潭、瀑布、溪涧、岩石等。

    2、保护要求

        该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挖掘药材及其它植被等破坏自然环境和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为。该区可以安排少量的旅游服务设施,严格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第二十七条 森林生态保护区

        为除游览区以外的山林地区,其范围与景观培育与恢复区一致,为二级保护区,主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总面积109.95 平方公里。该区域具有较高的生态和自然资源价值,应保持该地区的生态完整性并培育自然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

    1、保护对象

    自然山体、动、植物资源、水体及岩石等。


    2、保护要求

    该区内以保护山体水系、森林植被及其它动植物资源为主,其内严禁开山采石,禁止一切破坏景观、破坏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植被的活动。控制人为活动对物种资源和林地环境的破坏;加强林地环境及植物资源的管理,限制药材和其他经济植物种类的采挖。培育和恢复被破坏的山体和植被,保持水土、保护动物。严格控制区内村落建设。禁止开展对风景环境不利和造成面源污染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田园风光保护区

    为现状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密集区。景区内除北部山区及能够开展游览、休闲等活动的区域外,平原区仍然保留了部分农田及居民点,为三级保护区,主要保护与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历史风貌,总用地面积9.87 平方公里。该区内以居住和发展生态农业为主。

    1、保护对象

    田园景观、耕地、民俗风情、地方建筑风貌。

    2、保护要求

    农业种植要符合该地区历史风貌,以果树种植为主;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不得引进对风景名胜区有影响的产业;农民居住建筑风格要突出地方特色,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风貌协调。

    第二十九条 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结合行政界线、山脊线、规划及现状道路,充分考虑外围地区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程度,进行外围保护地带的划定,总面积141.38 平方公里。该区重点保护整体环境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在上述前提下根据“保护性开发”的原则进行建设。外围保护地带内应保持山体地形地貌的完整性,严禁开山采石,培育和恢复山体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农村居民点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风景资源。城镇建设区内应控制城镇规模,控制环境污染,所有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分析与评价。

    第六章 专项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

    1.总体环境质量评价

    ①大气环境质量:八达岭地区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包括过境交通和本地旅游交通)汽车尾气,十三陵地区除汽车尾气,主要是村庄及单位燃煤废气排放,但排放量不大,山区基本无污染源。总体来说,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基本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

    ②水生态环境质量: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河流有关沟河,虎峪沟,德胜口沟、锥石口沟、上下口沟、黑山寨沟、大岭沟等。山区段基本没有污染源,水质基本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属于无污染的清洁水体。通过村庄的局部地段有轻微的人为活动的影响,基本属于清洁水体。

    ③噪声环境质量:总体质量较好,基本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京包铁路、大秦铁路、八达岭高速路、110 国道、111 国道沿线为交通噪声一级区。

    ④土壤环境质量:山区及大部分绿色空间基本没有污染源;八达岭和十三陵特区分别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后就近排入沟谷或河道;单位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自然排放,村镇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厕所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时掏挖作为肥料、生活污水基本自然排放,对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十三陵水库东西两岸各有一个高尔夫球场,对土壤是否造成化学污染需要进一步由专业部门测定。

    ⑤自然生态质量:风景名胜区内有近95%的绿色空间,其中林地面积254 平方公里,园地44 平方公里,耕地3.5 平方公里,水域3.6 平方公里,风景游赏用地3.8 平方公里。植被生长良好,林木覆盖率达到63.7%,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⑥地质灾害及危险区:景区内特别是深山区有一些灾害及危险因素。如南口-孙河地震活动断裂带、泥石流及崩塌危险区。另外有一条50 万伏高压线从景区南北向穿过,这些因素在游览规划时要考虑避让和设置防护隔离区、保护区。

    2.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①大气环境:风景名胜区内的大气质量标准应符合GB3095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②水环境:地面水环境质量一般应按照GB3838 中规定的第一级标准执行,游泳用水应执行GB9667 中规定的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应符合GB5794 中的规定。

    ③噪声环境:风景名胜区室外允许噪声级应低于GB 3096 中规定的“特别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

    3.保护对策

    采取综合治理与综合保护措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如划定各类保护区并提出保护要求和措施;进行专项保护规划;完善各类防护与保护设施(沿道路干线、铁路、高压线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山区绿化建设,提高景区水土保持、土壤净化、冲刷塌陷等自保自净能力;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完善污水处理系统;设置垃圾收集、清运、消纳与处理系统);提出综合保护措施(交通干线、旅游设施、村庄等外迁与控制,景区人口控制,景区全面使用清洁能源,提倡和推广应用环保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机械防治技术、使用有机肥料等,杜绝面源污染);建立和完善景区环境质量监测系统。

    4.实施与深化

    为保证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未来还应结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继续深入对大气、水生态环境、环境噪声及土壤质量环境等做出深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保护对策。同时,对风景区内现有村镇居民点,包括暂时无法搬迁的村庄应制订配套的环保措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的建设,保障清洁能源实施,加强生态建设,减少污染排放,提高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十一条 文物保护规划

    规划对文物古迹进行专项分类保护。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众多,规划范围内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6 处。其中国家级5 处,市级2 处,区县级 29 处。此外,还有地下文物埋藏区一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 处。

    文物古迹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办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同时对没有定级的文物,设定相应的暂保等级,并建议按此申报和进行保护。

    ②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准,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

    ③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设计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建筑工程凡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应该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级别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风景名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物建筑。

    ④文物建筑的修复、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于修复、修缮必须要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并在文物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⑤对于侵占文物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创造条件无偿的腾退文物建筑。

    ⑥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文物建筑要配备灭火设备,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乱拉电线,防止由线路老化,损伤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在非指定宗教场所禁止明火,禁止鸣放鞭炮。安装避雷设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景点、景观,电力通讯必须入地。

    ⑦由于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多数位于核心景区内,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同时还应遵守“核心景区保护”的相关要求。

    ⑧未来规划区内的保护与控制还应与八达岭、十三陵等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

    ⑨未来应继续深入做好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调查工作,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应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第三十一条“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规定办理。

    ⑩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第三十一条“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办法》第十九条“在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的管理规定。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略)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略)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略)

    第三十二条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古树名木是风景名胜区林木之秀的精华,是价值极高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名胜区内共有古树名木5422 棵,规划依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理》和《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保护。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一览表详见规划说明。

    古树名木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宣传《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加强社区联系,加强宣传,让群众懂得珍惜树种的意义,使保护珍惜树种成为自觉行动。

    ②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③所有名树古木都需挂牌保护(但不准钉钉子,拴铁丝),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④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加强防雷和养护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

    ⑤加强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山上植被自行演替,并向顺行方向演替。

    第三十三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植物景观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生物的多样性保护应遵循维护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因景制宜适景适树、丰富与环境相协调的植物景观、保证林木覆盖率和绿地率等原则。通过就地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及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等措施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根据风景名胜区不同功能区的自然条件、景观意境、历史风貌与保护要求,确定其植物景观的规划控制要求。即:

    1、核心景区

    --土边长城沿线以封山育灌、育草为主,突出其古朴苍凉之感。

    --八达岭长城沿线的植物种植要充分体现长城雄伟壮观、江山如画的意境。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依据该地区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成片补植突出春季山花烂漫的山桃、山杏等、秋季层林尽染的黄栌、元宝枫等适合山地生长的花灌木和色叶树。形成长城四季不同的优美景观。

    --居庸关周围的山体绿化要以保护和培育现有植被为主,绿化荒山荒地,提高林木覆盖率,突出“居庸叠翠”的景观意境。

    --十三陵陵区绿化要尊重历史风貌,以柏树和自然地被为主,突出陵区肃穆气氛。陵寝外围的浅山区以板栗、平原地区以鲜果种植为主。

    --银山塔林周围山体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荒山荒地绿化,提高林木覆盖率。塔林区绿化参照原有常绿乔木种类,进行增植补植,突出四季常青的植物景观。沿长城两侧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十三陵陵寝地区以庄严肃穆的柏树为主以外地区,以园地为主。

    2、一般观赏游览区(自然景观区)

    依据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以山地风景林为主,在保护培育现有植被的基础上,远山进行普遍绿化,在提高林木覆盖率的基础上,成片种植色叶植物,突出植物的色彩美。接近游览线的沟谷水溪旁绿化以乡土景观植被为主,配以适合山水景观的植物,突出自然野趣。

    3、环境协调区

    结合当地农林业种植的现状,种植既可观赏游览、又可生产经营的植物,如果树、草药等特色种植。

    4、景观培育与恢复区

    该区绿化是整个风景名胜区绿化的主体和生态背景,以普遍绿化为主,植物景观突出大面积的整体效果。荒山、荒地以封山育林、育灌、育草为主,结合人工造林。靠近游览路线及低山缓坡地带采用人工造林,丰富植物种类,创造富于变化的游览景观线。

    5、游览路线两侧

    结合所经区域现有植被特点,在符合景观意境的前提下,可成片、成带布置多种人工植物群落,丰富沿线景观,使游人一路有景可观,同时起到引导游人观览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根据北京市2000 年土地详查数据,风景名胜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为1417.88 公顷。规划首先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面积的前提下,其种植类别应与符合风景名胜区的环境风貌保护要求相协调。本次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以现行《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年-2010 年)》为准,在新一轮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批准后加以更新。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禁止各类城乡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依法履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五条 防灾规划

    1、 规划原则

    ①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文物、游人和森林生态安全。

    ②坚持“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为原则,依托地区防灾减灾系统,建立景区有效防灾救灾机制。

    ③建立快捷、畅通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防灾意识和预警能力。

    ④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按照合理服务半径配置救灾设施;提高救灾能力。

    ⑤设置专门防灾救灾指挥系统,保证灾时能快速指挥游人安全撤离,并快速恢复正常游览活动,提高紧急救灾控灾能力。

    2、建筑防火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留消防通道。

    十三陵地区按照5 分钟到达救助点的标准,设三个消防站,满足防火救火需求。分别是明陵镇中心、十三陵水库、黑山寨三个消防站。八达岭地区现状有一个消防中队,位置在三堡村,规划建议在八达岭关城附近结合现有设施设一个消防站,以满足八达岭长城地区防火要求。古建筑要完善灭火水网系统、配置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施。

    3、地址灾害预防

    风景名胜区内十三陵地区内有地震断裂带、泥石流危险沟谷、崩塌危险区等地质灾害因素,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避免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或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如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如无法避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②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景点和游览路线上,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游人安全,并且在显著位置设置地质灾害警告标识。

    ③对风景名胜区内拟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④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4、气象灾害预防

    为保证游人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预防措施,具体如下:

    ①建立现代化的灾害预报、警报和应急系统,提高对致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应急能力。

    ②加强风景名胜区水土保持工作,减小水土流失,削减地表径流及河道洪峰,增加防洪工程的安全度,延长防洪工程的使用寿命。

    ③针对流域降水特征和洪水成灾过程,因地制宜地建设防洪工程,提高景区河道防洪能力。

    5、森林火灾预防

    为保证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制定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如下:

    ①建立风景名胜区火情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

    ②建立火灾应急体系,配置相应的防火设备(检查站、了望塔、蓄水池等),火灾易发期时增派火灾监控人员和防火人员。

    ③森林公园规划时,应该按防火要求设置防火通道、在长城及高速路两侧设置生物防火带;在森林防火期禁止森林游览。

    6、森林病虫害预防

    风景名胜区内森林病虫害预防措施如下:

    ①建立由林业人员、农民和病虫防治专业人员构成的病虫害防治网络,提高病虫害的监控能力。

    ②设置病虫害防治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病虫害防治设备。

    ③根据不同的森林类型、病虫害种类及其发生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天然林病虫害防治应着重生物措施防治,保护天敌资源,招引或人工施放天敌昆虫、天敌动物及天敌病毒等;人工林病虫害防治采用营林措施、生物防治、人工防治等综合措施。控制化学药剂的使用,特别要保证风景名胜区人与生物安全,减少对天敌的杀伤;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应首重预防,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定期进行病虫害调查。

    第七章 典型景观规划

    第三十六条 八达岭长城防御体系文化景观规划

    1、 保护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除新修长城外,80%的长城主要面临自然力侵蚀的破坏,部分段已经塌毁或面临塌毁的威胁。应当采取抢险加固和维护的措施,特别对国保段面临塌毁威胁的段落应尽快排险。此外,长城周边的一些建设也对长城的环境造成了破坏,因此,本次风景名胜区规划对长城及其周边地区提出保护、管理及控制要求,使长城地区的风貌得以有效保护。

    ① 长城本体保护

    坚持全面监测、精心保养,合理修缮;排除险情,及时加固的指导思想,在以详实的史料、调查研究资料、材料分析为依据;有详实准确并经论证的加固维修方案;有与原结构相同的材料和可行的加工工艺;由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塌跨病害治理;水患病害治理;渗漏病害治理;酥碱病害治理;植物生长病害治理等保护工程。

    ② 长城周边地区保护

    风景名胜区内长城两侧用地的建设要求根据《关于划定长城临时保护区的通知》划定,未来应根据新的长城保护规划的批准调整相应的保护范围及要求。此外,风景名胜区内的长城附属物及相关文物(如烽燧、长城材料生产地及堡城等),除保护其本体外,还应通过进一步进行研究来划定其周边的建设控制区,并提出保护措施。

    --建设控制:规划确定长城保护区总面积约101.49 平方公里,其中八达岭镇域范围内73.36 平方公里,昌平境内28.13 平方公里。根据《关于划定长城临时保护区的通知》,将长城两侧保护区划分为非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

    非建设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以长城中心线两侧各500 米为界,总面积31.71 平方公里。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地带内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须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限制建设区(二、三类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范围以长城中心线两侧各500 米——3000 米范围之间,总面积69.78 平方公里。其中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 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三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9 米以下的地带。地带内的建筑物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建筑楼房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

    --自然环境保护:整个关沟地区和长城沿线地区作为八达岭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自然山水特征及其沿线两侧的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都是长城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护地区的自然环境,应尊重地区的现有植被状况和山形水系。

    2、展示规划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万里长城的代表,规划通过对长城防御体系的全方位展示,以“岔道城-八达岭-水关-上关-居庸关-南口“等多道军事防线为主线,在关沟沿线依托各关城及城墙,充分展现长城及其与之完美结合的自然景观。规划确定“统一管理、分级控制、系统展示、逐步开放的方针。

    ①统一管理

    规划建议划入长城史迹景观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域均应由八达岭长城景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区内一切建设及游赏活动均应由其进行管理。

    ②分级控制

    为保证游赏活动不对长城本体及其景观造成破坏,对于各游赏区采取分级控制的方式对游人活动进行控制,未来有条件还应按照以下原则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游客管理规划。

    一级控制:土边长城、上关城、烽燧等原貌展示的地区,应严格控制游人的登城活动,以观城为主要游赏方式,应对每日游人数量进行控制。

    二级控制:残长城、南口城等对城墙进行保护和局部修复的地区,允许采取局部登城的方式进行游赏,但应严格限制登城地点,并严格限制每日登城游人数量,未采取保护措施地区仅对科学考察者开放。

    三级控制:八达岭长城、水关长城、居庸关长城等进行了全面修复的长城开放段,以登城游览为主要游赏方式。但在节假日高峰期应采取措施限制游人登城,避免对城墙造成破坏,提高游赏质量。

    四级控制:帮水峪村、岔道城村、长城博物馆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积极开展游赏活动,原则上不限制游人数量,但应满足游赏安全等要求。

    ③系统展示

    八达岭长城防御体系的游览展示按照两个展示主线可分为两个系统,即明代关城防御系统和长城历史及遗迹展示系统。其中:明代关城防御系统包括八达岭关城长城段展示区、水关长城段展示区、岔道城军事古堡展示区、上关关城展示区、居庸关关城展示区、南口城展示区。长城历史及遗迹展示系统包括土边长城展示区、残长城段展示区、烽燧展示区、帮水峪民俗文化体验展示区、博物馆展示区。

    ④逐步开放

    根据风景名胜区内长城的现状情况和外部条件,确定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分期开放的规划方案。近期以原有开放景点为主,主要为八达岭长城、水关长城、居庸关长城、残长城、八达岭森林公园、岔道城,随着黑龙潭交通枢纽的建设,逐步整合游赏资源,改善游赏环境,在游赏高峰期实现游人合理分流;中期根据景区发展情况,逐步开放土边长城、上关城和烽燧展示公园;远期结合南口村的改造,逐步实现南口古城的修复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并适时在黑龙潭地区结合景区主入口建设长城博物馆。


    第三十七条十三陵陵寝文化景观规划

    1、保护规划

    规划通过多层次、分级别对十三陵景区各景观要素进行整体保护。主要包括山水风貌整体格局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特色村庄保护等措施。

    ①山水风貌整体格局保护

    山水风貌格局是十三陵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十三陵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十三陵进行整体保护,首先就要保护好其山水环境。加强对十三陵景区内山体的保护,严禁一切破坏山体、破坏山体自然景观的建设形为,加强山林植被的培育、养护,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强对十三陵景区内水体水系的保护。恢复历史水系,疏通整理溪流河道,恢复自然水体景观,展现历史风水格局。

    ②文物古迹保护

    十三陵景区内的文物古迹包括:陵寝十三座、妃子坟七座、太监墓一座、主神道、各陵监监墙、陵区十口处的陵墙、九龙池、至各陵寝的分神道及神道上的古桥、以及陵区内所有石雕碑刻、围栏等。规划按照国家文物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不仅保护文物本体,还要保护其所依托的整体环境,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被破坏。

    ③特色村庄保护

    十三陵景区内大部分村庄都由陵监、陵园演变而成,是景区重要的景观元素,是十三陵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历史及风貌进行保护。

    2、展示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在充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交通以及游览组织方式,整体展示陵寝景观。

    ①充分挖掘各景点特色,提供多样化的游览内容

    针对目前存在的游览过于集中,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的问题,规划中充分挖掘各景点的特色,进行系统展示。如长陵是十三陵陵区内建造最早的陵寝,也是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陵寝;而景陵规模最小;定陵及永陵最为奢华;而献陵最简朴等。规划在现有开放景点的基础上,逐步选择开放其它陵寝,满足人们不同观景需求。

    ②合理组织交通及游览方式,充分展示十三陵完整景观序列

    -- 调整过境交通昌赤路线位,降低道路等级,最大限度减少其对主游览线、主景区的影响。

    -- 在景区南入口处,结合新镇区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景区内根据不同车辆提出相应管理措施。通过分时段、分车型等方式严格控制过境交通车流量及行车路线。

    景区内居民生活交通车辆定期核发出入证,并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景区旅游交通全部采用旅游巴士,景区内设停靠站,不设停车场。

    -- 设置旅游环线,满足至各个景点的交通需求,避免单一游线和往返交通,全面展示十三陵景观特色。

    -- 提供多样化的特色游览方式。结合游览线路沿线绿化带的设置,规划林下自行车游览线,形成深度自行车游。结合十三陵风水特色,形成陵寝风水探源游。结合十三陵陵寝建筑特色,形成陵寝建筑科考游。结合景区南部保留村庄及果园,组织田园风情体验游。

    ③ 规划将石碑坊及龙山、虎山作为整体进行视线影响分析,对景区入口地区以及外围相邻地区提出建设控制、环境整治等要求。

    -- 景区入口地区

    清理整顿村庄及各类与风景名胜区保护无关的建设,加强绿化建设,营造陵区肃穆、庄严的氛围。结合村庄及各项建设的搬迁,对该地区进行重点绿化建设,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沿京张公路两侧各设100 米绿化隔离带,减少过境交通对景区的影响。沿神道两侧各项100 米重点绿化保护区,通过绿化种植营造陵区氛围。100 米以外至山前主要进行生态环境恢复。

    -- 外围地区控制

    新镇区的建设尤其是虎峪沟以东的建设将直接影响到景区入口的整体环境景观,对该地区的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应当进行严格控制。

    第八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三十八条 景区规划

    1、景区划分

    规划确定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黄土梁景区、沟崖自然景区、虎峪自然景区、双龙山自然景区、碓臼峪自然景区、蟒山森林公园、大岭沟自然景区等十一个游览景区。规划确定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和自然山水与文物古迹的完美结合为主要特色,游览内容突出历史文化展示;黄土梁景区、沟崖自然景区、虎峪自然景区、双龙山自然景区、碓臼峪自然景区、蟒山森林公园、大岭沟自然景区等七处自然景区以优美的自然山水、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主要特色,以生态旅游、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除黄土梁景区可为八达岭景区游览者提供主题舞台剧及音乐表演等,其余景区主要针对北京市本地居民及周边地区。

    2、景区规划

    八达岭长城景区:包括八达岭长城、水关长城,残长城、土边长城及两侧山体区域,总占地55.02 平方公里。以世界文化遗产八达岭长城、水关长城、残长城等人文景观、原生性地带植物群落和森林公园等自然景观为主要特色,以长城观光、历史教育、领略文化、科学考察、登高览胜、山林游憩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在现状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提升,清理改善景区入口及周边环境,严格保护现有历史人文古迹和山林、地形,对游览体系加以完善,恢复部分历史景点。

    ②将景区的入口(滚天沟)调整至黑龙潭,在黑龙潭建设交通枢纽和服务点,外部机动交通禁止进入景区,景区内现有停车场及商业设施逐步外迁至黑龙潭,拆迁后建设用地改造为风景绿地。通过黑龙潭设施景区专用游览车辆首末站运输游客至各主要景点,在关城南北设置公共交通停靠站,禁止机动交通穿越关城。

    ③新增土边长城游览线路,道路建设在原有小路基础上改善条件,不得硬化,除特殊情况外,严禁机动车辆进入。

    ④规划严格保护岔道城——八达岭长城——水关长城等现有主要景点,在现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体环境和游览设施,改善并重新组织游览路线,突出步行游览,创造怡人的观赏环境。逐步拆除熊乐园、野生动物园、滑道、索道等影响长城风貌的设施。

    ⑤规划改善残长城——八达岭森林公园——关沟等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培育原有植被,创造良好自然景观。将林场场部迁出风景名胜区,拆除残长城地区的蒙古包,改善地区环境。

    居庸关长城景区:包括居庸关长城、上关城,南口城及关沟两侧山体区域,总占地36.02 平方公里。以长城人文景观及关沟两侧山景(居庸叠翠)、水景等自然景观为主要特色,以长城观光、遗址怀古、领略文化、登高览胜、山林溪水游憩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改善居庸关的游览环境,逐步取消现有全部停车场,在南口设置交通枢纽,禁止过境机动车通进入,机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关内,保护关内文物景观,保证游人安全。结合北关停车场的改造,复建北察院、旗纛庙、北总衙门、隆庆卫衙门,恢复关内古道景观,建设步行街,设置餐饮、茶座、小卖等服务设施。

    ②恢复关沟地区山青水秀的历史景观风貌,改善植物景观,突出“居庸叠翠”的自然美景。

    ③恢复上关城、南口城等历史景点,以观城为主要游览方式,设置观城点和局部登城点。

    十三陵景区:以十三座帝王陵寝为主的景区,景区范围以陵寝为中心,与原陵墙相结合局部向南扩展,包括天寿山、虎峪山、蟒山、龙山、虎山及其所包围的平原地区,总占地83.60 平方公里。以世界文化遗产十三陵的规模宏大、布局独特、保存完整、环境优美为主要景观特色,以陵寝观光、科学考察、农家体验、生态休闲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继续完善修葺陵寝建筑;全面清整神道、碑亭石刻、陵区水系和防洪设施及桥涵等,根据清整修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保护与展示方式,全面展示陵区整体环境与文化风貌。

    ②恢复12 座陵监建制,保留陵监内部分居民,适当发展为景区服务的民俗游览、住宿接待等,陵监内各项建设应统一管理,与十三陵整体建筑风格相协调。

    ③陵监外的居民除泰陵园村外全部外迁至新镇区,原村址通过植物造景和工程修复等手段恢复自然风貌。

    ④拆除明皇度假山庄、小人国大酒店等位于文物保护范围以及核心景区范围内的非文物古迹建筑。

    ⑤取消景区范围内所有的停车场,统一规划设置在镇中心区服务基地内,恢复陵寝周边肃穆、庄严、宁静的景观氛围。景区内游览交通通过设置多条专用游览巴士环线以及沿线游览停靠点予以解决。

    ⑥通过开辟新线分流、时段控制、发放居民专用通行证以及设置标志标线等多种方式严格控制过境车辆穿越核心景区,保护陵区整体环境。

    ⑦对核心景区以及主要道路两侧进行全面环境绿化建设,其它地区进行山林绿化、农田果园等。恢复陵寝周边林木葱茏的景观特点,营造陵区独特氛围。

    银山塔林景区:由古墓塔、寺庙遗址以及银山构成的景区,总占地3.61 平方公里。以群塔林立、怪石突兀、林木葱茏为主要景观特色。以古塔欣赏、休闲游览、登高远眺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整治入口区,拆除不协调的简易建筑和设施,加强停车场的绿化环境建设,种植高大乔木,改善入口景观环境,避免登高远眺的视觉污染。

    ②合理组织游览路线,在景观较好的地方设置观景、休息设施。

    ③加强道路两侧植物景观的营造。

    ④在琢磨顶修建观景亭,为游人提供休憩观赏、蔽日挡雨的场所。

    黄土梁景区:总占地面积3.19 平方公里。以音乐文化展示、优美的自然景观为特色,以自然观光、休闲、娱乐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规划结合观景点组织游览路线,在景观较好的地方设置观景、休息设施。

    ②地区内的建筑应通过采用本地天然材料,控制建筑高度等方式,充分考虑对长城景观及自然景观的尊重。

    ③加强对游览区域的管理,避免游人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及地区环境造成破坏。

    ④设置防火路及防火塔等设施,保证森林安全。

    沟崖自然景区:由德胜口水库、沟谷及玉虚观遗址等组成,总占地4.19 平方公里。以山高、景美、路险、庙多形成其自然风景与道教文化相结合的独特景观,以游览自然山水,探寻道家文化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加强对玉虚观、斗姥宫、碧霞宫等遗址的保护,对周边环境进行适当整理,强化道家文化特色。

    ②加强游览道路建设。改造沟谷简易路,采用石块等天然材料铺砌,同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多种植乔木,注重林相改造和树种搭配,力求塑造出曲径通幽、步移景异的景观效果。开辟多条山林游览线,强化道路系统,丰富游览内容,减少重复线路。

    ③加强服务设施建设。结合沟谷及山林游览线路,沿途设置必要的休息场所、观景平台。将沟谷中现有服务建筑进行适当改造,设置茶室、小买等配套设施。

    虎峪自然景区:是以沟谷、水库为主的景区,以虎峪沟谷两侧山脊线围合而成,总占地面积9.43 平方公里。以奇峰峭壁、潭池湖泊、洞景深遂为主要景观特色。以徒步山野探险、观赏风景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强化其沟谷自然风光,结合奇峰潭湖,加强植物景观建设,突出山野、沟谷景观特色。

    碓臼峪自然景区:位于十三陵西北约4 公里处,以碓臼峪沟两侧山脊线围合而成,总占地面积2.87 平方公里。以峻峰怪石、山石壁立、溪水淙淙为主要景观特色,有京北“小三峡”之称。以游览山水风光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对景区入口处进行综合整治,拆除与环境不协调的设施与构筑物,保留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

    ②突出景区自然特色,改造局部简单粗放的人工化处理方式,拆除破坏自然景观的设施。

    双龙山自然景区:位于长陵镇,与碓臼峪自然景区毗邻,总占地面积3.56 平方公里。以森林繁茂,瓜果飘香,奇花异草为主要景观特色,以采摘、赏花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结合森林培育,丰富树种,增加阔叶林比例,改造景区内的自然景观,增加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

    ②结合采摘、观光开展民俗游览,为城市居民提供游览休闲等活动。

    蟒山森林公园:位于十三陵水库东侧,是北京面积最大的国家森林公园,总占地面积3.48 平方公里。以山林美景、高山天池、石雕大佛为主要景观特色,以登山探险、自然观光、游湖飞舟为主要游赏内容。规划重点内容为:

    ①设置入口服务区、景观植被观赏区、特色橡树林观赏区、登高揽胜区4 个功能区,开展森林游览、登山、娱乐等活动。

    ②对景区内的植物景观进行逐步更替,形成秋观叶春赏花的自然景色。

    大岭沟自然景区:位于长陵镇大岭沟村北部,总占地面积1.83 平方公里。以桃林野果、溪泉瀑布、抗战遗迹为主要景观特色。以休闲度假、生态观光、红色游览为主要游赏内容。

    第三十九条 景点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景点共计144 处。各景点具体规划内容按下表要求控制(略)。

    第四十条 游览项目组织与游线规划

    1、游览项目组织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游览项目组织包括了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城郊假日休闲旅游、体育建设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等多方面内容。

    2、游线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游览规划组织了多种游览线路,主要包括半日游、一日游、两日游等游线。各种游览线路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

    半日游线路

    (1)黑龙潭停车场——八达岭长城——好汉碑——望京石——长城博物馆——黑龙潭停车场

    (2)林场停车场——八达岭长城——好汉碑——望京石——天险石刻——林场停车场

    (3)水关停车场——八达岭水关长城——石佛寺——长城碑林——水关停车场

    (4)居庸关停车场——居庸关长城——云台——城隍庙——白凤冢——半宫——居庸关停车场

    (5)十三陵停车场——石牌坊——大红门——神路——长陵——定陵——十三陵停车场

    (6)银山塔林停车场——懿行塔——晦堂塔——佛觉塔——圆通塔——虚静塔——无铭密檐式塔——无铭覆钵密檐式塔——其他11 塔——琢磨顶——银山塔林停车场

    (7)虎峪停车场——虎峪山秀——天桥石洞——握云洞——亮阴洞——中国百仙神洞——通天池——羊尾巴湖瀑布——红房子——虎峪停车场

    (8)碓臼峪停车场——琴曲迎宾——高峡平流——金峡盛景——龙潭幽谷——碓臼峪停车场

    (9)沟崖停车场——古刹遗址——玉虚观——碧霞宫——斗姥宫——瑞峰庵——中国百仙洞——沟崖停车场

    一日游线路

    (1)黑龙潭停车场——八达岭长城——好汉碑——望京石——长城博物馆——分界碑——岔道古城——土边长城——黑龙潭停车场

    (2)林场停车场——八达岭长城——好汉碑——望京石——詹天佑像——天险石刻——金牛洞——猴面壁——六郎影——林场停车场

    (3)十三陵停车场——石牌坊——大红门——神路——德陵监——东井——德陵——永陵——永陵监——景陵监——长陵监——景陵——长陵——定陵——昭陵监——昭陵——九龙池——万娘坟——神宗五妃坟——贤妃坟——世宗妃太子坟——悼陵监——悼陵——王承恩墓——西山口——榨子口——十三陵停车场

    (4)银山塔林——琢磨顶——石牌坊——大红门——神路——长陵——定陵——明皇蜡像馆

    (5)石牌坊——大红门——神路——长陵——定陵——居庸关长城——云台——城隍庙——白凤冢——半宫

    (6)石牌坊——大红门——神路——长陵——定陵——居庸关长城——八达岭长城

    二日游线路

    (1)林场停车场——詹天佑像——天险石刻——望京石——八达岭长城——好汉碑——长城博物馆——分界碑——岔道古城——和平论坛——黄土梁——(第二日)土边长城——古砖窑——采石场遗址——八达岭残长城——黑龙潭停车场

    (2)银山塔林——琢磨顶——石牌坊——大红门——神路——长陵——定陵——(第二日)居庸关长城——云台——城隍庙——白凤冢——半宫——八达岭长城

    (3)十三陵停车场——石牌坊——大红门——神路——德陵监——东井——德陵——永陵——永陵监——景陵监——长陵监——景陵——长陵——定陵——昭陵监——昭陵——九龙池——万娘坟——神宗五妃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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