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不择手段”的判定   

  • 施雄 2012年6月01日

    仲裁会:


    申请人:施雄


    被申请人:理事会


    我在《投诉违规言行:穿山癸再次涉嫌违犯《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6条<$1$3》(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07)中做如下投诉:


    鲤鱼理事钧鉴:


    穿山癸在出走社微薄中发表如下言论:


     


     















     


    穿山癸        2012-5-31 22:56:34


    NO50950 RE: NO50917



     

    这种方式也许能够社区法度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却是一种不择手段的方式,其代价太大。我本人严重鄙视这种方式。


    穿山癸的上述言论涉嫌违犯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


    第六条 禁止使用社会公认的攻击性贬意词如卑鄙、下贱、下流、小人、流氓等对其他社民的道德状况进行否定性评论。


    其中用“不择手段”来形容他人的方式,用“严重鄙视” 来针对他人的方式,严重涉嫌使用攻击性贬义词对他人的道德状况进行否定性评论。


    我对穿山癸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认同他的措辞方式。


    请理事会照章办事。


    理事会驳回上述投诉,理由是:


    法度保护在保护个人人格尊严的同时,也保护批评的自由。穿山癸的言行只是对具体行为的正常批评,不涉及人格,不能等同于对当事人人格的贬低。


    我不认同理事会的判定,对他人合法投诉的方式用“不择手段”来形容,严重涉嫌使用攻击性贬义词对他人的道德状况进行否定性评论,特此请仲裁会裁定:


    理事会的判定违规。


    施雄


    2012年6月1日

  • 劳伦斯

     

    仲裁裁定书 
    2012裁(005)号 
     
     
    本案经过: 
     
    2012年6月1日申请人向仲裁会提起本案,请求仲裁。 
     
    2012年6月8日仲裁庭予以受理。 
     
    2012年6月29日通知开庭并向当事人第一次询问。 
     
    2012年6月30日补充询问。 
     
    2012年7月3日向当事人第二次询问。 
     
    2012年7月5日申请人有登录活动并发表如下意见: 
    施雄 2012-7-5 0:04:39 
    呵呵,既然仲裁会已经做出以下行为: 
    1. 裁撤对于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 
    2. 拒绝维护出走宪章赋予公民的权利; 
    3. 感谢长期不作为的议员“长期以来对出走社立法事务的努力”并且还使用天朝官员常用的口吻说些什么公职人员“一点点努力都需要感谢“的说辞 
     
    面对这样的仲裁机构,这些案件审不审、怎么审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回答你们的问题和浪费时间精力有啥区别呢? 
     
    2012年7月10日向当事人第三次询问。 
     
    至今,申请人仍未应答仲裁庭的询问。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的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定本案按申请人撤诉处理,此裁定为最终裁定。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仲裁会不再受理。
     
     
                                                                                                                            仲裁员:劳伦斯 问道 wordless 行香子 大狮 
     
                                                                                                                                                    2012年7月21日
    2012年7月21日
  • 行香子

     

    施雄、理事会: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现就本案发出最后一次开庭通知。

         经仲裁庭合议,决定对本次仲裁申请公开开庭书面审理。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05号仲裁申请书(链接: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不择手段”的判定)之后,以跟帖方式回答本庭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 向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理事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或者何时何因对申请人权利构成了何损害?
     2)申请人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
     
    2.被申请人

    1)你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如何知晓被处罚的行为?如何进行调查?处罚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处罚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处罚?送达处罚通知时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若非直接处罚而是其他被诉行为涉嫌损害申请人权利,亦请相应回答。
    2)你会如何认定“社民行事方式”、“社民人格”、“社民道德状况”之间的关系?

    值班仲裁员:行香子

    2012年7月10日
  • 施雄

    呵呵,既然仲裁会已经做出以下行为:

    1. 裁撤对于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

    2. 拒绝维护出走宪章赋予公民的权利;

    3. 感谢长期不作为的议员“长期以来对出走社立法事务的努力”并且还使用天朝官员常用的口吻说些什么公职人员“一点点努力都需要感谢“的说辞

    面对这样的仲裁机构,这些案件审不审、怎么审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回答你们的问题和浪费时间精力有啥区别呢?

    2012年7月05日
  • 行香子

    施雄、理事会: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现就本案发出第二次开庭通知。

         经仲裁庭合议,决定对本次仲裁申请公开开庭书面审理。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05号仲裁申请书(链接: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不择手段”的判定)之后,以跟帖方式回答本庭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一次询问,再不答,本会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 向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理事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或者何时何因对申请人权利构成了何损害?
     2)申请人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
     
    2.被申请人

    1)你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如何知晓被处罚的行为?如何进行调查?处罚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处罚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处罚?送达处罚通知时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若非直接处罚而是其他被诉行为涉嫌损害申请人权利,亦请相应回答。
    2)你会如何认定“社民行事方式”、“社民人格”、“社民道德状况”之间的关系?

    值班仲裁员:行香子

    2012年7月03日
  • 劳伦斯

     

    案件开庭通知书(裁005号)( 补充询问)

     
    申请人施雄:
    被申请人理事会:
            经仲裁庭合议,决定对本次仲裁申请公开开庭书面审理。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05号仲裁申请书(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13)之后,以跟帖方式回答本庭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两次询问,再不答,本会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 向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理事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或者何时何因对申请人权利构成了何损害?
     2)申请人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
     
    2.被申请人

    1)你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如何知晓被处罚的行为?如何进行调查?处罚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处罚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处罚?送达处罚通知时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若非直接处罚而是其他被诉行为涉嫌损害申请人权利,亦请相应回答。
    2)你会如何认定“社民行事方式”、“社民人格”、“社民道德状况”之间的关系?

    仲裁员:劳伦斯

    2012年6月30日
  • 劳伦斯

     

    案件开庭通知书(裁005号)

     
    申请人施雄:
    被申请人理事会:
            经仲裁庭合议,决定对本次仲裁申请公开开庭书面审理。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05号仲裁申请书(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13)之后,以跟帖方式回答本庭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两次询问,再不答,本会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 向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理事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
     2)申请人是否有新证据向本庭提交?
     
    2.被申请人

    1)你会何时何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如何知晓被处罚的行为?如何进行调查?处罚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处罚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处罚?送达处罚通知时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
    2)你会如何认定“社民行事方式”、“社民人格”、“社民道德状况”之间的关系?

    仲裁员:劳伦斯

    2012年6月29日
  • 施雄

    收到

    2012年6月10日
  • 问道

    授权回复已增加:小撮、sun、鲤鱼、磨砂

    2012年6月09日
  • 问道

    施雄诉理事会《关于理事会对于‘不择手段’的判定》案的受理通知书 (案号:裁005号)

    理事鲤鱼,sun,磨砂:你好!

    我会于2012年6月1日接到施雄的仲裁申请。经初审,符合形式要件,我会决定受理此案(案号:裁005号),现将施雄的仲裁申请书及《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一并送达给你。我本人负责本案的日常事务,有与本案相关事务请与我联系。

     

    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你会有权向我会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仲裁会审理(你会委托何人答辩请提前告知我)。在“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栏目内施雄的仲裁申请书的帖子,以回贴的方式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在规定地点提交,视为未提交。

     


    同时,本会提醒你注意:本案理事会是主要举证责任一方,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的规定应当在收到或应当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仲裁会一次性提交完整的被诉的履行职能行为的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定的事实证据、行政决定的法度依据、行政决定的送达依据)。在“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栏目内施雄的仲裁申请书的帖子,以回贴的方式提交有关材料。涉及非本案相关的他人材料,或者是与本案相关但需保密的,请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密;必须提供,又无法保密的,请事先与本会协商后确定相关方式。非因前述原因,逾期提供材料或逾期补充材料,视为未提供材料,本会不再接收。请你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最好编列证据目录(格式见下),开庭时间或询问本会将及时通知你。
    附件一
    施雄的仲裁申请书: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13


    附件二 与 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一并送达的还有以下文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

    《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参照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特性,特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如下:

      一、仲裁权利:

      1、申请回避权利,即:对本案的仲裁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但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2、提供新的证据、提请证人到庭作证并进行质证的权利。

      3、进行辩论的权利。

      4、申请人有放弃、变更、增加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对本案进行反驳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仲裁义务:

      1、依法行使仲裁权利的义务。

     2、听从仲裁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4、在仲裁期间应保持经常察看仲裁申请帖或信箱。原告经仲裁庭三次询问未能在仲裁庭规定时间内应答的,则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仲裁庭三次询问未能在仲裁庭规定时间内应答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依拼音顺序排列

    本次仲裁庭由大狮、劳伦斯、问道、wordless、行香子五名仲裁员组成。

     

    附件三
    证据目录(以下内容是举例子,请按实际内容填写)

    目次 名称    链接        证明目的
    1. 出走报告 http://…… 生火地点在安全场所
    2.

    …… ……

     

    2012年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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