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湿身湿足的判定   

  • 施雄 2012年6月05日

    仲裁会:


    我向理事会投诉南瓜叶(投诉:南瓜叶涉嫌违规<$1$3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672),投诉内容如下:



    理事会:


    南瓜叶在当的报告鞋,额的脚


    中回复到


     


     












    南瓜叶    2012-5-29 11:29:19

     


    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



     


     


    根据全面禁止涉性言论的《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南瓜叶的上述言论涉嫌违犯《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七条 禁止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以及“第十二条 禁止发布与栏目定位不符的帖子。”


     投诉人:施雄


    2012年5月29日



     理事会驳回了我的投诉,其言论如下:


    根据《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以及基于本投诉所发起的民意调查的调查结果,驳回施雄的投诉。


    我可以理解理事会的判定和民意调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676)的结果,但不认同理事会的判定。


    根据《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当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时,社区执法人员(社长、理事)可在公民大会发起民意调查”,我认为南瓜叶关于湿身湿足的言论是否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不存在困难。


    请仲裁会裁定理事会的判定违规,并责成其照章办事。


    施雄


    2012年6月5日

  • 行香子

    仲裁裁定书(裁012号)

    本案经过如下:

     

    2012年6月5日申请人向仲裁会提起本案,请求仲裁。 
    2012年6月10日仲裁庭予以受理。 
    2012年6月30日开庭,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第一次开庭通知。
    2012年7月4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第二次开庭通知。
    2012年7月5日申请人有登录活动,未回答本庭提问,发表如下意见: 
    施雄    2012-7-5 0:09:45 语言暴力 投诉

    你认为“湿身比湿足”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呵呵,这个问题很可爱,很神奇

    2012年7月10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第三次开庭通知,至今,申请人始终未回答本庭就本案作出的询问。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的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定本案按申请人撤诉处理,此裁定为最终裁定。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仲裁会不再受理。

    仲裁员:大狮、劳伦斯、问道、wordless、行香子 

    2012年7月23日

    附:《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 
    23. 经仲裁会三次询问,每次间隔不少于三日,且有记录显示被询问方在此期间有登陆活动,原告无正当理由未予应答的,视为撤回起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未予应答的,可以缺席裁决。原告在三次询问结束后三十日内仍不登录的,亦视为撤回起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参照13条进行。视为撤回起诉的,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仲裁会不再受理。 

    2012年7月23日
  • 行香子

    施雄、理事会: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现就本案发出最后一次开庭通知。

          经本次仲裁庭合议,决定公开开庭进行书面审理。现向双方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12号仲裁申请书(链接: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湿身湿足的判定)的后面,以跟帖的方式回答本庭对双方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一次询问,再不答,本庭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向双方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2).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2.被申请人
    1)你会于何时对申请人的投诉做出了驳回的决定?驳回的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驳回决定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驳回决定?是否告知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
    2)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4).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值班仲裁员:行香子

    2012年7月10日
  • 施雄

    你认为“湿身比湿足”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呵呵,这个问题很可爱,很神奇
     

    2012年7月05日
  • 行香子

     

    施雄、理事会: 

           根据《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3条,现就本案发出第二次开庭通知。

          经本次仲裁庭合议,决定公开开庭进行书面审理。现向双方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12号仲裁申请书(链接: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于湿身湿足的判定)的后面,以跟帖的方式回答本庭对双方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一次询问,再不答,本庭将依情况做出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处理或直接缺席裁决。

    向双方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2).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2.被申请人
    1)你会于何时对申请人的投诉做出了驳回的决定?驳回的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驳回决定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驳回决定?是否告知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
    2)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4).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值班仲裁员:行香子

    2012年7月04日
  • 问道

    施雄《关于理事会对于湿身湿足的判定 》案 (裁012号) 开庭通知书

    理事会、施雄:

    经本次仲裁庭合议,决定公开开庭进行书面审理。现向你会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12号仲裁申请书(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47)的后面,以跟帖的方式回答本庭对你会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两次询问,再不答,本会将缺席裁决。

    向双方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2).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2.被申请人
    1)你会于何时对申请人的投诉做出了驳回的决定?驳回的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驳回决定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驳回决定?是否告知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
    2)你认为“湿身比湿足的后果严重多了,还好DV保住了”是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为什么?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3).你是否认为本案存在“对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的认定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的理由:依据和逻辑关系。
    4).有无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供?

    仲裁会 2012.06.30
    值班仲裁员:问道

    附:《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
    22.自被告收到或者应当收到起诉书之日起第二十日,仲裁会在“出走会所-社区仲裁会”栏目下开庭,对案件开展调查和询问,对象包括原被告双方和案件相关人。
    23. 经仲裁会三次询问,每次间隔不少于三日,且有记录显示被询问方在此期间有登陆活动,原告无正当理由未予应答的,视为撤回起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未予应答的,可以缺席裁决。原告在三次询问结束后三十日内仍不登录的,亦视为撤回起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参照13条进行。视为撤回起诉的,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仲裁会不再受理。

    2012年6月30日
  • 施雄

    呵呵,我那是通知,不是申请

    对于一个不能维护我公民权的仲裁机构,对于一个感谢长期不作为的议员们“长期以来为出走社法律事务所做的努力”的仲裁人员,你觉得我有必要申请吗

    2012年6月29日
  • 问道

    补正撤销仲裁申请的通知

    施雄:
    我是本月值班仲裁员问道。
    你提交的帖子(地址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47)我已看到。仲裁是一种司法程序,应采取郑重的态度对待,因你提交的申请过于简单,请参照下面的格式提交撤诉申请。你提交撤诉申请后是否准许,由仲裁庭研究后决定。
    同时/顺便提醒你注意《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第24条的规定,如本庭同意你的撤诉申请,则你不能就同一事件提出相同的仲裁申请。
    值班仲裁员:问道
    2012年06月28日

    附件1:《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 》
          24.仲裁会对案件作出裁决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履行职能行为,原告同意撤回起诉的,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仲裁会决定。撤回起诉的,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仲裁会不再受理。

    附件2:仲裁撤诉申请书的格式:
    申请人:××
    申请人因××××(此处应写清楚因何事撤诉) ,申请撤回此前的仲裁申请。望予准许。
    申请人:××
    ××年×月×日

    2012年6月28日
  • 施雄

    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已被废除,撤诉。

    2012年6月26日
  • 问道

    允许回复已增加:小撮、sun、鲤鱼、磨砂。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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