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任然118文章之后的回复汇集   

  • 南瓜叶 2012年6月10日
     由于原文已经被屏蔽,我在文章之后的回复,也就不好找到了,为便于交流,汇集于此。

    南瓜叶 2012-6-10 8:06:56 RE:微博,微你妹!
    是什么把如此理智的社友逼到了这种地步?出现这种情况是否值得反思?真的会一删了之吗?

     转帖,任然118在相关讨论发表的回复:
    任然118 2012-6-2 23:26:12
    我不认为这是两个人的私人问题。
    也能理解撮社对于龙棒言论的急切关注——出走社法度是一种价值观的沉淀,不是一夕而就的东西,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寥寥数语。每一个字都刻入了一种价值的涵盖,承载着这个集体的成长和斗争。
    就我个人而言,也不赞同龙棒对法度的戏谑态度。我认为他其实是希望气氛轻松一点,但是用错了典故,法度是不应该被用来装饰私人的言论的。
    如果某条法度令其不满,可以正面提出来,而不是调侃之。
    不过,把它提到这么个非此即彼的投票环节上来,似乎过了,所以才有社友将之归于私人问题,而这个问题本身并不能界定为私人问题,只是当事人之间的顶牛行为这么一个环节属于私人问题。
    这说明撮社有些不淡定,可以正常渠道弹劾,而不是无谓地跟帖对峙,那样毫无意义,龙棒也显得玩世不恭,这很不符合一个公职人员对于一社之长所提出的严肃质疑,应该有的态度。
    请大家尤其是公职人员正视并尊重自己的角色。


    南瓜叶 2012-6-10 8:08:47 RE:微博,微你妹!
    还是转帖。

    任然118 2012-6-7 13:39:08 RE:《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的存与废:请社民发言
    这个问题,本人完全附议一路他乡的主张和观点。
    涉性言论的口子不能随便开,不能因为影响了某些说话的方便,就把主要矛盾弃置一边。
    可以进行诸如司法解释一类的修订措施,大方向不能改,关系到价值走向,尤其宪政管理的框架下,对于如此敏感的言论范畴放任自流,将对这个集体产生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


     南瓜叶 2012-6-10 8:12:39 RE:微博,微你妹!
    最近登录出走社网站速度奇慢,已经不是一两个社友在反映,登录网站是否也是社民的基本权利

    南瓜叶 2012-6-10 8:16:55 RE:微博,微你妹!
    我不希望社民因为最近发生着的事情,采取过激的行动,风雨过后,谁在珍惜这个网站,谁在珍惜这个平台,自会有其结果。
  • 一路他乡

    我也将在任然另一个帖子里回复凌乱的话放在这里,那篇文章好像也找不到了。

    将在微博中回复凌乱的话粘在这里,因为微博限制140字,说话比较乱,还是放在这里全一些。呵呵。也算是自己的一种意见。如下:

    本不想就此事件再释疑。明天还要加班,最近也一直很忙。但既然您提到了我,为礼貌计,做回复如下:1.《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本社全面禁止涉性言论:包括关于性生理、性技巧、性心理、性社会学、性文化学的话题以及以性为喻体的隐喻表述。
    2.而任然118所说“不是要推翻涉性法案么,撤呗,撤了我就上去跳脱衣舞,裸体游行,不犯法吧?~~”。
    3.本人认为任然118的言语不涉嫌违规。理由如下,
    (1)《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所禁止的涉性言论是关于什么什么的“话题”和“隐喻表述”(注意引号内的内容),但任然118所说的既不是“话题”,也不是“隐喻表述”。
    (2)任然118所说的内容仅仅是对近来聒噪之事的不满情绪的表达。
    (3)进一步而论,任然118所说的“脱衣舞”之类的表达,是对目前尚未成事实的“废除《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之后的预想行为,并对此预想行为是否违反没有《关于涉性言论的决议案》的法制状况进行征询。
    (4)无论如何,如果从整体语境,以及全面深刻理解法度上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判定任然118违规。
    (5)但是,如果断章取义,或者截取个别字词理解的话,那么,判定违规是一件很轻易的事,同时也是一件可以导致任意解读法度判例的恶事。

    当然,我说的也不一定算。冒昧之处,请谅解!再次声明一下:最近忙于生计,偶尔若能有丁点时间,还想上山看看。毕竟与山久违了,若以后回复上有些怠慢,一定见谅。

    2012年6月11日
  • 施雄

    把我在任然118那篇帖子的回复也贴出来:

    当一个人说别人“几粒老鼠屎,几根搅屎棍子,穷追猛打,一群无头苍蝇……”之后,另外一个人说这个人“如此理智”

    2012年6月10日
  • 施雄

    呵呵,搞笑,荆轲、杨佳针对的都是暴政和非法使用公权力者

    没听说过他们作为公职人员却去攻击依法投诉的公民

    2012年6月10日
  • 南瓜叶

    @任然118,静心爬山,时间是最好的裁判。 可以和我们交流的社友很多。

    有些人有些事,你拿正常人的理智去对待,那就是对自己不理智~~呵呵

    2012年6月10日
  • 任然118

    感谢南瓜老师顶着压力做的这些事情,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根本不会申诉啊、仲裁啊什么的——做了就要担当,想申诉我就不会做。

    有一点我想声明一下,我没觉得自己不理智,更不是被逼得不理智。

    所谓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有些人有些事,你拿正常人的理智去对待,那就是对自己不理智~~呵呵

    2012年6月10日
  • 南瓜叶

    西墙,凡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但咱不提倡采用这种方式。

    惋惜,不知道该对谁惋惜。

    我想到了荆轲,还有现代的杨佳。

    2012年6月10日
  • 西墙

    干嘛删了,很解气呢!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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