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超出1周编辑期限,请代为编辑《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一路他乡说他人心理阴暗的判定 》   

  • 施雄 2012年6月13日
    烦请磨砂理事处理:

    理事会:


    我已经在《仲裁申请书:关于理事会对一路他乡说他人心理阴暗的判定》(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715)中回复声明撤诉,由于发文已经超过一周,请理事会代为编辑该文标题,在标题最后加上“(已撤诉)”,以便人们查阅。

  • 南瓜叶

    磨砂理事我认为你对仲裁书的编辑,考虑欠妥,提醒你辞职。

    2012年6月13日
  • 南瓜叶

    提醒理事会,本仲裁申请中理事会是被申请人,没有仲裁会许可,你无权编辑该仲裁书。

    这是已经编辑的证据本文已在[2012-6-13 13:21:26]被磨砂以理事身份代为重新编辑。

     

    2012年6月13日
  • 施雄

    呵呵,刚看到南瓜叶在微薄中的话,刚要过来说明,发现已经改了,那就改了吧,如果仲裁会不许撤诉那就劳驾理事会再改回去按章办事。

    2012年6月13日
  • 磨砂

    已修改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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