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修订案致议员们的建议   

  • 问道 2012年6月26日
    诸位议员:

    议事会正在进行有关《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的一个决议案正在表决。对此决议案,有以下想法,供诸位参考:

    首先,感谢诸位议员长期以来为出走社立法事务付出的努力。作为立法机构,议事会有权力对法规包括仲裁规则进行修正。《出走社仲裁规则(暂行)》作为出走社司法分支——仲裁会独立司法、保障社民权利的重要依据,其意义不言而喻。对这一法度的修订,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位社民的切身权益与司法公正,必须要谨慎对待。

    因对行政机构对投诉的处理有异议而提起仲裁请求是公民的权利;其中异议内容可能包括处理依据、处理内容、处理结果等多个层面。

    因不服行政机构对投诉的裁定(裁决)而提起仲裁请求是社民的权利。其中,不服裁定(裁决)可能是不服裁定(裁决)依据、不服裁定(裁决)处理的程序、不服裁定(裁决)结果等;而不服裁定(裁决)依据又包括不服裁定(裁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由此可知,因不服行政机构对投诉的裁定(裁决)而提起仲裁请求是多原因、多层面的。只规定社民在不服裁定(裁决)结果,而且只能是没有支持社民请求的裁决才能申请仲裁,这样的规定排除了社民许多正当的权利,我认为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规定。

    仲裁申请的内容复杂多样,一个简短的法条不可能精确限定仲裁受案范围,一个仲裁申请总是需要仲裁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修正案通过后却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实施,将是立法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应该尽可能避免。因此,此修正案必要性也值得考虑。

    在此,呼吁诸位议员能够关注这一意见,深思熟虑,审慎行使立法权力。

    公民:问道
  • 施雄

    呵呵,你比前一个仲裁更神奇

    2012年7月05日
  • 凌乱

     

    这个修订案的表决已获通过。投票议员的选择是:

     

    你是否同意上述决议?

     

    社名 选项 投票时间
    岳麓山人 赞同 2012-6-25 8:57:10
    瑞草 赞同 2012-6-25 9:08:12
    chenyi 赞同 2012-6-25 10:08:10
    如果 赞同 2012-6-25 21:01:54
    Zodiac 赞同 2012-6-25 23:59:56
    不吃饭 赞同 2012-6-28 8:17:20
    北潞冠 中立 2012-6-28 9:15:58
    不周山 赞同 2012-6-28 11:47:45
    小垒 赞同 2012-6-28 14:39:12
    右尼 赞同 2012-6-28 14:41:32
    京都水怪 赞同 2012-6-24 22:27:48
    穿山癸 赞同 2012-6-24 23:52:26

     

    2012年7月01日
  • 大狮

    出走社是个虚拟社区,在这里不管是议员还是其他公职人员,无一例外都是义工。
    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中还要抽出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社里的事,挤占的都是自己的休息时间。
    就这一点来说,我认为凡是对出走社事付出过努力,哪怕是只一点点努力的人,都应当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尊重。
    难道对于他们的这些努力说声感谢都不可以吗?

    施雄现在可以把你这句话——“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一个出走社仲裁的表现还真是神奇呀。”里的仲裁员的数字改成两个了。顺便建议你准确表述,例如你可以改成“——“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两个担任出走社仲裁员的公民表现还真是神奇呀。”因为,在这里我和问道都是以公民身份提出和副署建议的。

     
    2012年6月30日
  • 施雄

    呵呵,居然还找了这么些说辞,这难道能证明“诸位议员长期以来为出走社立法事付出的努力”?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一个出走社仲裁的表现还真是神奇呀。

    2012年6月29日
  • 北潞冠

    一步到位比较困难

    2012年6月28日
  • 风飞扬

    赞成问道的意见!公民风飞扬

    2012年6月28日
  • 问道

    出走社是个虚拟社区,在这里不管是议员还是其他公职人员,无一例外都是义工。
    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中还要抽出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社里的事务,挤占的都是自己的休息时间。
    就这一点来说,我认为凡是对出走社事务付出过努力,哪怕是只一点点努力的人,都应当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尊重。
    难道对于他们的这些努力说声感谢都不可以吗。

    2012年6月28日
  • 风飞扬

    赞成!

    2012年6月28日
  • 施雄

    “首先,感谢诸位议员长期以来为出走社立法事付出的努力。”

    呵呵,让我想起了“首先,感谢各位领导……”

    嗯,他们没忙着在各种场合攻击合法投诉的公民,没说公民不择手段,没说公民是5毛,没说鄙视公民,没有忙着立法限制公民权……他们一直忙着出走社法律事务,任职两年了吧,估计提案都有大概一两个之多了,太辛苦了,太谢谢他们了。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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