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删帖,那么好吧,说明值得写文谈谈。当然,这仍然是一个真实的出走题,岳麓山,10公里。
这里先摘录一段出走社《总纲》。
一、出走社是依托于互联网的自治团体,以崇尚自由、民主、法治、简朴、诚信、严谨作为基本价值观,主要但不限于通过组织集体野外徒步活动的方式,聚合认同基本价值观的网民,将线下活动与虚拟社区公共生活紧密结合,彼此温暖,相互支持、勉励、提升、完善,培育良好的公民人格,创建虚拟与现实相交织的公民社会。
大家不用细看,提炼几个关键词即可:“自由、民主、法治、严谨”“认同基本价值观”“公民社会”。
以下文中所有的“你”,大多并不指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想象体,乔治奥威尔可以想象“老大哥”,旧约和霍布斯可以想象利维坦,我当然也能想象。
议事要有个载体,就用2月5号活动被删帖这个点做个样本来讨论吧。但要重点明确的是,我在是论一个面、一个系统性问题,“删帖”仅仅只是一个议事载体而已。
基本事务线:
1 .2月1日硬铁在社网发帖开2月5日出走题
2 .同日硬铁在其他野外网站发相同活动帖
3 .同日有人发现硬铁在其他网站发布的往期活动帖照片中有社外人员
4 .同日小撮在社网题帖后留言有“建议取消(意为删帖)”、“追究”字样
5 .同日社网理事将硬铁2月5日出走题删帖
小撮建议删帖理由为:“为避免造成开题人被禁足的后果”
社网理事删帖理由为:“为避免开题人违反《出走社反“邂逅”条例》造成开题人被禁足的后果”。
曾收到善意提醒对处罚不满可以申诉。谢谢提醒,但我是不会申诉的。
“申诉”是上行文,客气的话我也只会发个平行“函”。因为我和出走社是平等的。
假如我在纽约街头被警察勒索罚款,我是不会申诉的,我会笑一下走开,然后一纸诉状起诉警察局,再写一篇文章到报馆去批评纽约市政府,你市长和市政府是怎么管理城市的?你是怎么监督考核任用警察的?是什么原因导致警察行为失当的?你应该拿出系统性的整改方案。
既然你说崇尚“自由、民主、法治”理念,那我们先普及几个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 、法律处罚的是人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而不能处罚人的思想。
三 、能证明排他性因果关系的,才能称之为证据,否则就不是有效证据。
这些都是基本法律常识,特别是第二条,如果法官看见有人在磨刀,认为此人会杀人就抓起来判死刑,这绝不是法治。即使此人磨刀的时候真的想杀人,但只要他没杀人,法律就不能判他死刑,因为判死刑的,只能是杀了人的后果,而不能是“想杀人”这个想法,对吗?否则,你就成了奥威尔笔下的思想警察。
那么根据“为避免开题人违反《出走社反“邂逅”条例》造成开题人被禁足的后果”而删帖,就出现了3个问题:
1 、“在其他网站发帖”,是硬铁在思想上意图“邂逅”,还是造成了“邂逅”的事实?
这逻辑好可笑啊,按这逻辑,你看一眼漂亮姑娘,就能判你个强行发射基因罪。
2 、如果硬铁以前有“邂逅”行为,是否以后也必然次次“邂逅”?
这逻辑好可笑啊,按这逻辑,你小时候尿床,你将永世尿床。
3 、为避免硬铁因“邂逅”违规被处罚,所以先删帖处罚硬铁。
这逻辑好可笑啊,按这逻辑,你妈妈为避免你将来犯罪坐牢,而生下来就把你摔死。
硬铁提到的衰败原因有三:
1 .封闭排外
2 .老龄化现象
3 .虚伪文化现象
出走社法度里有在社网发了活动帖就不准在其他任何网站发帖的条款吗?如果有,那就是封闭排外的证据。
如果有人在其他网站看帖之后想参加活动,硬铁私下告诉对方,要参加活动必须到出走社注册。这样可以在其他网站发帖了吗?
如果也不行,那你这和1656年颁发《禁海令》有什么区别?
如果行,那你删帖前又是怎么知道的硬铁没有私下告诉过对方呢?
这个逻辑好可笑啊,等同于:
“如果你在我这做生意,就不准去其他地方做买卖”
“如果你在我们银行开户,就不准去其他银行办业务”。
这是什么?卖身契吗?1861年前的美国南方黑奴吗?只能在你地里摘棉花,不准去别人那里种土豆?
封闭排外必然会出现“老龄化现象”。从来没有一种封闭排外的价值观能被世界广泛认同与传承。
如果没有“在社网发帖后不准在其他任何网站发帖”的法度条款,那么删帖的依据是什么?因为你不喜欢?还记得前面的法律常识吗?“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没凭没据地删帖处罚,这叫严谨?这也叫法治?嘴里说法治,行为却人治,这叫什么?可以称之为虚伪文化现象吗?
这篇文章里会出现大量的关键词替换,因为是敏感词,所以我没有办法说出这些词,因为一说出来就会被替换成其他词,大家还是看不见我在说什么词。
有些词虽然无害不违规也不违法,但你不喜欢对吧,然后就不准别人说?别人说了,你就强行替换?这就是《总纲》里说的自由?这“自由”,古巴、朝鲜、伊朗和“其他”国家人民早就有了。
删帖理由和证据还拿出了硬铁30天前所发活动的链接,里面照片人数超过报名人数。
逻辑上讲,从照片上只能得出“照片中出现了非出走社人员”结论,而不能得出“硬铁邀约了社外人员”的结论,也不能证明属于条例中的“邂逅”。逻辑很简单,要谁开了一个在香山景区门口集合的题,拍了合影,出现在照片背景里的大量游客是否能证明开题人在违规携带社外人员及“邂逅”呢?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照片里的人不是当地走友、不是游客、不是村民、不是路人呢?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照片中出现的社外人员是硬铁邀约的呢?记住哦,要排他性地证明因果关系,例如硬铁邀约对方的微信、QQ聊天记录,你有吗?
你没有,你是猜的,你用“猜测”来给人“定罪”,而且还要追究。
当然,你可能会质问硬铁,你男子汉大丈夫敢做不敢当啊?你有胆做没胆认啊?嘿嘿,那好吧,如果你敢问,那我就敢认,是我干的,是我邀约的。那又怎么样?你能怎么着?我料定你什么处罚也做不了。因为这同样涉及到你宣扬的法治理念中的2个基本常识:
一 、公民不得自证其罪
二 、只有口供,不能定罪
你没有排他性证据,只有“口供”,我认了,怎么着?我还能说911是我干的呢。如果你胆敢只凭“口供”就“定罪”处罚,只会自证虚伪。
硬铁干过的坏事不少,但绝对没有人能拿出证据说硬铁言而无信。你想试试:“你干过的好事很多,但却是个无信用的虚伪小人吗?”
这就是法治的代价,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不愿付出代价就想收获法治的成果,有如不想种土豆,却想吃薯条。
当然,你还可以说,你想在这玩就得遵守这的规矩,不想遵守你爱上哪就上哪。
这话没错,你当然可以把自己的地盘当私人领地和动物庄园,但拜托别说什么崇尚自由、民主、法治好不好?有人大老远的就奔你这口号来的呢,既在延安卖特货,不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会死吗?
所以,你只有三条路可走:
1 、你生气,然后找各种理由,动用一切手段打击报复硬铁。
只是,你这是在公开自我打脸,证明“虚伪”的真实性。
2 、你还是生气,先找理由惩罚解气后,自觉理亏再想办法纠正。
这时,我就会对你说,来,搬个板凳过来,阿姨告诉你什么叫“法治”。
3 、你仍然生气,但打落牙齿和血吞,息兵认栽慢慢改。
如果你选了第三条路,那么,硬铁小人得志胜利了,得意滴笑啊得意滴笑.......
但是,但是
但是,真正的赢家却是你。
因为你坚守了自己的信念,履行了诺言,即出走社《总纲》里的自由、民主、法治和公民社会。
我赢的是雕虫小技之“术”,你赢的,却是“道”。
我愿在此刍议,说明虽然你并不完美,但我认同你的价值观。
我愿意站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是令张之洞摇头离去的载沣。
我相信你不会说:怕什么,有兵在!
批评,是因为我们都相信同一件事,你一定会越来越好。
【风险声明】
1、开题人所提交的计划中所涉及的所有信息,均有明确来源,非开题人臆造,但开题人无法一一核实材料的准确性,因此不为材料的准确性背书。
2、开题人所设计之路线及行程,均为估算或前人实践之产物,本人并不保证可以准确无误地将其在现场还原,其强度不超过普通人的平均体力能够承受的范围,但不保证每个人都能够承受。
3、开题人不对本次出走区域之景色、饮食、民风等因素作任何积极的承诺,也希望分担此课题者谅解并包容任何这方面的缺憾。
4、开题人不承诺该路线能够绝对避免局部的、不可预知的险境,不承诺绝对不发生意外人身伤害,这些人身伤害甚至可能是致命的。
5、开题人已将所掌握的所有课题信息公之于众,报名者均视为已充分掌握所有已公布的信息,在拥有的信息量方面,所有课题组成员是对等的,开题人没有任何信息优势,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6、开题人不主动邀请也不挑选任何具体的课题组成员,任何成员都是在主动、自愿、自决的前提下参与课题。
7、开题人没有借此课题营利或满足权力欲等动机,开题人对任何课题组成员均不拥有强制力和其他特权。
8、课题组成员有相互扶助相互支持互相提醒的义务,应无保留地付出自己的热心、知识、特长和其他资源来保证课题的顺利实施。
9、万一课题实施中出现意外,由整个课题组共担风险,包括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开题人与同行者承担相等的义务。
10、请在确认自己在体力、心理、经验、知识各方面有充分准备的前提下报名。
11、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