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快乐出走   

  • 叶依
    @风飞扬 感谢您对我理事工作的理解!握手!
    2016年4月28日
  • 风飞扬
    @叶依 其实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的,您很热心认真的处理社里的事务。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我们都不是专家,也会犯错,再说评论的意见也不一定是对的,不用在意我们的评论意见。我按你说的,另点赞了。握手!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云走 谢谢云走能够心平气和、坦然接受被扣10分的处罚,心态非常好,为你点赞!
    2016年4月28日
  • 云走
    谢谢楼上各位社友,因为是新人,不太熟悉咱们网站,所以出现了问题.喜欢这种严谨的制度,因为喜欢所以接受.再次感谢楼上各位社友.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南瓜叶 您提醒得对,还可以先锁帖,我刚才咨询了小撮,小撮说如果重复的出走报告没有人跟帖,作者自己可以删掉。我之前试验删除自己的出走报告,都是有跟帖的,所以才无法删掉也不能收回草稿箱,让我误以为作者自己是无法删掉重复的话题,才会操作进行删除。还是我业务不熟练,以后知道了,如果没有跟帖,新人操作不熟悉时,可以先锁帖再让新人自己删除话题。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风飞扬 处罚公告我觉得就是一个告知,告知被删了一个帖并被处罚扣了10分。你如果觉得不应该被处罚,可以对这个出走报告点一个赞,奖励作者3分,如果有4个人点赞,被扣掉的10分很快可以收回。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风飞扬 重复发的帖子被删掉,让系统自动去判断是有意重复或无意重复再决定是否生成处罚公告,这个可以由议员提案修改法度。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南瓜叶 我是希望看到有议员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法度提出修订,作为理事我努力按法度上的规则操作。
    2016年4月28日
  • 南瓜叶
    @叶依 我就不参与讨论了。以免违规“第十六条 禁止非社区公民超越《出走社社民分级方案》规定的行为边界发言。”
    2016年4月28日
  • 叶依
    @南瓜叶 我也希望作者能自行撤回,而不是由理事删除。如果是在审核状态,我会操作退回作者,作者可以收回草稿箱。但云走这篇没经过审核,自己发出来的,我操作不了退回作者。前几天删高山之上的一个重复报告之前,我试过将我自己已发布的出走报告撤回草稿箱收回,但我没试成功,所以只好按规定删掉。处罚公告是系统在删帖时自动生成的,还会自动扣掉10分。点一个赞有3分奖励,有几人点赞,10分就能很快收回。您如果觉得删帖时系统自动生成处罚公告不合理,您可以争取早日成为议员,将删帖时系统自动生成处罚公告这一条取消,那么删帖时将不会有处罚公告自动产生,议员们也可以讨论是否取消删帖时扣10分。如果有法度规定,重复发帖时不需删帖锁定就可以了,我也乐意这样。如果系统有选项,可以区分是有意或无意重发,可以选择是无意的不用删掉,那也挺好。现在删帖扣10分并生成处罚公告,都是系统自动生成,我在操作上也控制不了,所以只能对不起被删帖的作者了。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