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修订《未成年人分担出走课题实施办法》      

  • 穿山癸

    @一路他乡,未成年人加入出走社,在其注册时必须完成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关联,技术上已经实现。

    修订5.2条第一句是关于监护人退出课题的总体原则,第二句是针对课题报名阶段的细则。拟将第二句与修订5.3条作为子条例并列。原5.3条文字有疏漏。修订第5.2、5.3条拟修正为:

      5.2、法定监护人退出所报名课题时,被监护人必须同时无条件退出该课题。
      5.2.1、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站报名系统退出课题时,被监护人的退出操作由系统自动完成。
      5.2.2、报名截止后和课题执行期间,法定监护人由于任何原因退出课题时,须保证其被监护人无条件与其一起退出课题。
      5.2.3、课题执行期间,经全体课题成员表决,被多数认定为不宜继续分担课题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须无条件陪同其被监护人退出课题。

    2013年5月08日
  • 小撮

    对课题设定年龄下限,本身已经包含了“是否允许未成年人参加”这个要素,没有必要重复设置。

     

    原议案的第2和第3条可以改为:

     

    2:原办法第1条变更为第2条,内容修订为:
      课题属性增加“年龄下限”选项,选项从0岁至18岁,默认为18岁,开题人根据课题的强度、难度、风险来评估课题可适当拉低分担者的年龄下限。

    3、原办法第3条变更为第4条,内容修订为:
      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除须满足全体社民的报名条件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4.1、限制年龄不低于所报课题的年龄下限。
      4.2、已报名的名单中至少包含一名其法定监护人且此人是社区公民。

    注:关于“限制年龄”的概念,下文会有解释。

     

    反对原议案第7条增加专门针对未成人分担课题的处罚条款,处罚条款已在《出走课题公约》《出走社反邂逅条例》等法度中已有具体规定,依照相关条款处罚即可,如果认为原处罚条款需要修改,则应另起议案。

     

    鉴于未成年人体力、个性各方面差异极大,而监护人自己也未必能客观评价自己的子女,有必要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来对不适宜分担课题的未成年人加以制约。因此,第7条可改为一个限制条款:

    7、限制条款:

    7.1、限制年龄是指未成年人的生理年龄减掉年龄折扣而得到的实际适合分担相应课题的年龄,初始值等于生理年龄。

    7.2、课题评价名单中对未成年人增加“投诉”按钮,每次课题被不低于1/3的课题成员投诉的未成年人,其年龄折扣加1。

    2013年5月08日
  • 南瓜叶

    引用《出走课题公约》相关条款:

    三、关于课题开题人、结题人的条款:
     
    1、开题人、结题人的定义:一次出走课题的路线设计者、计划文本的撰写者和发布者称为开题人,结题人是课题实施环节的牵头人、课题的记录者和权威见证者。开题人如果参加并完成了课题,他(她)同时也是结题人。结题人在课题进行过程中与队友处于权利对等的关系,对其他人不具备任何强制力。除了必要的牵头联络促进沟通的义,不承担更多的责任。除此之外若行使权力,需现场由全体课题组成员临时授权。
     
    本议案中的条款:
    5.3、报名截止后和课题执行期间,在开题人判定被监护人因体力、速度或者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分担课题,或法定监护人由于任何原因退出课题时,法定监护人须无条件与被监护人一起退出课题
    建议:5.3修改为:课题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提议并经全体表决,多数成员认为不宜继续分担课题的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陪同自行下撤,结束该课题的分担。
    因为报名期间及报名截止后开题人没有权利劝退任何分担课题的成员,课题执行期间开题人或结题人也没有劝退他人的权利。
    本议案中的条款:
    7.5、发生以上情况,有课题三分之一(取最大整数)成员投诉,而开题人未予认定的,暂停该开题人出走资格,禁止期限4周,并公开通报。
    建议:开(结)题人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应当受到处罚。暂停出走资格是否合适值得商讨,我认为应该暂停提交课题的资格。
    2013年5月08日
  • 一路他乡

    关于:5.2、法定监护人退出所报名课题时,被监护人必须同时无条件退出该课题。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站报名系统退出课题时,被监护人的退出操作由系统自动完成。

    按:若监护人退出报名时被监护人的退出由系统完成,则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报名系统中报名时一定须存在关联,但从整个文本中无法找出可以关联的技术操作上的描述。另:本条的自动退出与下条的所谓“无条件一起退出”矛盾,既已由系统操作,又何须无条件?另:在技术上进行关联,代码的修改需要多长时间?

    建议保留“法定监护人退出所报名课题时,被监护人必须同时无条件退出该课题。”以后删除。若能解决关联问题,则可保留。


    关于:5.3、报名截止后和课题执行期间,在开题人判定被监护人因体力、速度或者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分担课题,或法定监护人由于任何原因退出课题时,法定监护人须无条件与被监护人一起退出课题

    按:“法定监护人由于任何原因退出课题时,法定监护人须无条件与被监护人一起退出课题。”此句与上条冲突,且开题人若判定被监护人不宜分担课题,监护人为何要退出,只需被监护人退出即可,此句应与删除。

    建议修改为:5.3、报名截止后和课题执行期间,在开题人判定因路线强度、气候变化、突发事件等自然或人为因素以及被监护人个人因素如体力、速度等原因不宜继续分担课题时,法定监护人须无条件要求被监护人退出课题,并与执行。

    2013年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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