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 全文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5
原文:2.1.5、在议员候选人超过15人时,初选15名候选人。在社长候选人不足额时选举一名社长候选人。
建议修订为:在社长候选人不足额时选举一名社长候选人。
理由如下:
一、2011年公民大会通过的议案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6137 ,已经通过删除“在议员候选人超过15人时,初选15名候选人。”,由于该议案涉及的内容过多,涉及删除的仅此一条,而且采用的是标示方式“(4)4)在议员候选人超过15人时,初选15名候选人。”,容易被忽略。该议案的最终修改版本没有体现该条款的修订,从而保留至今。
二、2011年提出删除这项内容时,就是因为议员的产生过程已经有所修订。相对于2011年议员产生的修订,之后对议员产生的调整和最初设计的议员产生办法相差更远,取消了名额分配的设置和差额选举的限制。
三、当初设定超过15人针对的是从中选举9人的名额(比最低差额人数10多出50%),如今,理论上选举名额可以从1至15任意一个数值,显然不能固定具体人数。
四、当选条件已经调整,“2.3.2.4、以一周为限,由所有有选举权的公民对候选人投票,获得的赞成票数帅先达到有选举权公民的30%者当选;2.3.2.5、当选人数达到选举名额时,投票自动中止。”,达不到30%的支持率自然就被公民淘汰了,还需要议员初选吗?
综合考虑,恢复2011年公民大会对该条款的修订并不影响现有议员产生程序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