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投票通则 》全文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4655
原文:一、为规范出走社公共议事规则,提高效率,保障公平,特制订本通则。本通则仅为议事程序而定,不适用于选举和仲裁程序。
建议修改为:一、为规范出走社公共议事规则,提高效率,保障公平,特制订本通则。本法仅为议事程序而定,不适用于选举。
原文:二、以后制订其他社区法度,除涉选举和仲裁事项之外,涉及投票的,均从本通则中引用,不必重复制订,已制订的规则,须依本通则重加修订。
建议修订为:二、制订社区其他法度,凡涉及投票(选举除外)的,计票原则均执行本通则的规定。已实施的法度,计票原则与本通则不一致的,须依本法重新修订。
理由如下:
一、出走社仲裁规则 “25.仲裁会经过审理,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作出以下裁决:”
二、调整语句顺序,强调前提条件,明确例外情况。
三、增加“计票原则与本通则不一致的”,明确重新修订已有法度的前提条件。
四、“规则”、“法度”统一称谓,均使用“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