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 (决议案)   

  • 南瓜叶 2013年8月09日
    一、原文:4.1、职权:处理网友与理事的纠纷,受理被处罚网友的申诉,依照〈出走社网友行为规范〉和〈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做出裁决。
    4.2、诉讼程序:
    4.2.1、当事人在网上投拆或申诉,仲裁员受理诉讼。
    4.2.2、在MSN或QQ等场所召开听证会,传唤当事双方或证人到会做证。听证会记录须在网上张帖。
    4.2.3、投票,过半数裁决成立
    拟修订为:4.1、职权:
    4.1.1、受理、审理、裁决社民的仲裁申请。
    4.1.2、监督裁决结果的执行。
    4.1.3、参与出走社宪章以及其他法度的司法解释。
    4.2诉讼程序部分全部删除,其后序号按序排列。
     二、原文:6、司库:1人,无任期限制。
    6.1、职权:
    6.1.1、掌管活动预付款帐户。
    6.1.2、监督活动预付款交款情况,揭发作弊行为。
    6.1.3、向合法退出的报名者退款。
    6.1.4、活动结束后报销发起者垫付的费用。
    拟修订为6、司库:1人,无任期限制。
    6.1职权:
    6.1.1、管理出走社网站维护基金账户,独立掌管该账户的支付密码。
    6.1.2、确认基金账户的收入、支出并按规定方式公告。
    6.1.3、按财政年度核算收支情况并依此核算年度募捐数额。
    三、原文:5.1.1、发起社长、众议员的选举。
    拟修订为:5.1.1、发起社长、众议员、参议员的选举。
    四、原文:3.1.5、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辅导网友正确使用各项功能。
     拟修订为:3.1.5、解答社民提出的问题,辅导社民正确使用各项功能。 

     

    你是否赞成上述决议?

    结束时间:2013-08-23 21:16

    应投14人,实投14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3 92%
    0 0%
    1 7%
  • 南瓜叶

     

    投票结果
    投票题目:你是否赞成上述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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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成率13/13>1/2,该决议案获得通过并生效。

    2013年8月23日
  • 天马

    拟同意,报?审批

    2013年8月16日
  • 刘全

    赞成

    2013年8月15日
  • 雨飞飞

    支持

    2013年8月15日
  • 一路他乡

    同意

    2013年8月15日
  • chenyi
    同意
    2013年8月14日
  • 不周山

    同意

    2013年8月14日
  • 独行叟

    同意

    2013年8月13日
  • 路郎

    赞同。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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