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4.1、职权:处理网友与理事的纠纷,受理被处罚网友的申诉,依照〈出走社网友行为规范〉和〈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做出裁决。
4.2、诉讼程序:
4.2.1、当事人在网上投拆或申诉,仲裁员受理诉讼。
4.2.2、在MSN或QQ等场所召开听证会,传唤当事双方或证人到会做证。听证会记录须在网上张帖。
4.2.3、投票,过半数裁决成立
拟修订为:4.1、职权:
4.1.1、受理、审理、裁决社民的仲裁申请。
4.1.1、受理、审理、裁决社民的仲裁申请。
4.1.2、监督裁决结果的执行。
4.1.3、参与出走社宪章以及其他法度的司法解释。
4.2诉讼程序部分全部删除,其后序号按序排列。
二、原文:6、司库:1人,无任期限制。
二、原文:6、司库:1人,无任期限制。
6.1、职权:
6.1.1、掌管活动预付款帐户。
6.1.2、监督活动预付款交款情况,揭发作弊行为。
6.1.3、向合法退出的报名者退款。
6.1.4、活动结束后报销发起者垫付的费用。
拟修订为:6、司库:1人,无任期限制。
6.1职权:
6.1.1、管理出走社网站维护基金账户,独立掌管该账户的支付密码。
6.1.2、确认基金账户的收入、支出并按规定方式公告。
6.1.3、按财政年度核算收支情况并依此核算年度募捐数额。
三、原文:5.1.1、发起社长、众议员的选举。
拟修订为:5.1.1、发起社长、众议员、参议员的选举。
四、原文:3.1.5、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辅导网友正确使用各项功能。
拟修订为:3.1.5、解答社民提出的问题,辅导社民正确使用各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