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议事会讨论结果,决定修订《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25)第2条和第8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2.2.1.1条
原文:2.2.1.1、议员在社区议事会主栏目提交动议,要求讨论某议题并说明理由。3日之内,由议员对动议投票,动议投票期间,动议帖禁止回复,以免讨论提前进行。3日之后,如果投票依《出走社投票通则》有效,且符合简单多数通过标准,动议自动生效为提案。
修订为:2.2.1.1、议员在社区议事会主栏目提交动议,列明事项并陈述理由。动议贴禁止回复,议事会在3日内投票表决,投票有效且符合简单多数通过标准,动议生效。由提交动议的议员(提案人)在议题区发布提案。
二、修订2.2.2.1条
原文:2.2.2.1、提案生效后,以一周为限,由议员在提案帖后面以回复方式公开进行。
修订为:2.2.2.1、议案提交后,一周之内,议员以跟贴回复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提案人可依据修订补充完善其提案。
三、增加2.2.1.3条
增加内容:2.2.1.3、议员人数不足11人时,暂停提交新提案。
四、增加2.2.1.4条
增加内容:2.2.1.4、对于已经投票表决的决议案,除非涉嫌违反《出走社宪章》、有明显文字谬误或前期表决仅是形式调整,100天内就同一法度条款或同一公职的同一人选的议题,不得进入议事程序。
五、增加2.2.3.4条
增加内容:2.2.3.4、议员人数不足8人时,暂停提案的表决,决议的投票表决应当延期进行。
六、增加2.2.3.5条
增加内容:2.2.3.5、在预期的投票期间内,议事会有成员更替时,禁止决议的投票表决。
七、修订2.3.3.2条
原文:2.3.3.2、遴选对象为所有符合条件(1)的公民,排除掉(2)中当选的候任议员以及剩余任期超过1月的现任议员。
修订为:2.3.3.2、遴选对象为所有符合2.3.1所列条件的公民,排除掉2.3.2中的参选人以及剩余任期超过1月的现任议员。
八、修订2.3.3.3条
原文:2.3.3.3、从遴选对象中抽取绝对积分前15名,再按相对积分排序,按遴选名额选取排名靠前者加以任命;
修订为:2.3.3.3、从遴选对象中抽取绝对积分前30名为候选人,再按相对积分排序,按遴选名额选取排名靠前者为认定候选人。
九、修订2.3.3.4条
原文:2.3.3.4、候选人接到任命通知后可接受或拒绝,若拒绝,则按相对积分名次移到下一人,直到遴选的名额产生完毕。
修订为:2.3.3.4、候选人接到认定通知后可选择接受或退出。若接受,则当选为议员。若退出、或接到认定通知48小时后未作出选择(视为自动退出),则按顺序认定下一人,直至产生全部遴选名额。
十、增加新2.3.3.5条,原2.3.3.5条顺延为2.3.3.6条
增加内容:2.3.3.5、候选人退出时,按2.3.3.2排除退出者补足候选人名额;未认定候选人退出时,已当选和已认定候选人排序不变,未认定候选人按相对积分高低排序。
十一、修订2.3.2条
原文:2.3.2、议事会缺员或1月之内将有议员正常任满时,由执事发起议员选举程序:
修订为:2.3.2、议员人数不足11人或未来1月之内有议员正常任满将导致议员人数不足11人时,由执事发起议员选举程序:
十二、修订2.3.2.5条
原文:2.3.2.5、当选人数达到选举名额时,投票自动中止。
修订为:2.3.2.5、当选人数达到选举名额或候选人全部当选时,投票自动中止。
十三、订正2.3条内文字及标点
订正内容:2.3.2.4条“帅先”订正为“率先”;2.3条内并列子条款结尾分号、句号混用统一订正为句号。
十四、修订第8条
原文:8、特别条款:所有公职人员超出30天不登录,则视为自动离职,由系统自动取消其职位。
修订为:8、特别条款:
8.1、所有公职人员超出30天不登录,则视为自动离职,由系统自动取消其职位。
8.2、被罢免、引咎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前公职人员,6个月内不得出任公职。
8.3、无过失而主动辞职的前公职人员,6个月内不得出任同一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