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课题应急联络条例   

  • 小撮 2007年1月16日

        出走课题难免出现意外情况,如走散、受伤、迷路等。为了发生意外情况时保障通讯联络、降低损失、避免无谓付出,特制订本条例。

    1、开题人提交课题时,除向队员公布本人联络方式,还须公布一个应急联络方式和应急联络人,此信息向全体报名者公开。此应急联络方式和应急联络人构成此次课题的应急联络中心。

    2、报名者报名时,除填写本人联络方式外,还须填写一个应急联络方式和应急联络人,此信息仅开题人可见。

    3、课题组成员在出发前应检查移动通讯设备工作情况,保证电量充足、设备无故障能正常工作,一旦出现紧急联络需要,只要有手机信号,即可启用设备。 

    4、一旦发生意外情况,队员之间走散并联络不畅,应在手机有信号时第一时间向紧急联络中心通报自己的情况,并从紧急联络中心获取其他人的情况。

    5、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如队员伤亡等,须启用该队员的紧急联络方式,向紧急联络人通报必要的信息。

    6、一旦发生失散情况,失散双方应立即通过移动通讯设备与对方联络,若因没有信号或移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无法立即联络,则应在抵达可就地获得通讯条件的区域之后立即进行联络。双方应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尝试联络,排在前面的联络失败之后方可启用后者:失散的对方——课题组应急联络中心——本人的应急联络人。

    7、所公布的紧急联络方式应为移动通讯工具或随时有人值守的座机,应急联络人应保证联络工具全天候通畅。

    8、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启动应急联络机制。

    9、为防止有人通过报名再退出的方式偷看应急联络中心信息,然后利用全队在山中联络无信号的空档给联络中心提交虚假信息行骗,开题人还需与联络中心约定一个口令,课题现场通知全体队员。启用应急联络中心时,须对口令。

    10、若失散的某一方在能就地获得通讯条件的情况下未积极采取有效手段与对方联络,放任对方处于信息不对称情形中,导致对方基于道德义务而付出时间、体力、金钱、精神等方面的不必要代价,则属于通讯不作为的违规行为,由本社对当事人予以禁止出走(含报名和开题)一个月的处罚。

    11、开题人移交课题后,须将所有掌握的课题组联络方式一并移交给结题人,或者保证课题进行当中随时可以为结题人提供需要的课题组成员或其应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说明:为保护报名者个人隐私,本社仍坚持报名信息保密原则,不提供队员之间横向联络的便利。若修改程序,把报名电话向全体报名者公开,则会留下泄密的漏洞,别有用心者可以先报名,偷看信息后再退出,如此等等。

  • 小撮

    依据公民大会2009-2-23如下决议修订:

    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3478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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