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微博上京都水怪的发言,我想可能有许多社友都有同样的感受,特在此专门写了一些话,说明一下情况。
首先,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艺术家,所以,对于一切事务,都习惯以艺术的眼光来看待,这是自我抬高自己,其实就是马马虎虎过去,凡事不求甚解。由于这样的性格,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当出走社长。
第二,我觉得出走社长要懂得许多法律条文、规章制度,而我刚好不善于这方面的事,一旦要和别人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就觉得头大无比。
第三,我还认为,出走社长应该是精通网络知识的,而我的网络水平,除了使用QQ聊天工具之外,别无所能。
第四,对于出走,我又自称学院派,顽固不化地坚持最初进入出走社时领会到的出走理念,不想改变。
第五,关于出走理念,我也一想搞不清楚,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有次在跟一个社友交流时,我说到出走理念,她反问我什么是出走理念,我想了好久,说出了一些杂乱无章的话来,大致如下:
“我自己所坚持的出走理念是:尽量低消费、主要是爬野山,尽可能避免去景区、在外自律,不让当地人觉得讨厌,其它就无所谓了。”
后来在QQ聊天时,小撮加上了“本地化,日常化”,于是,我才意识到自己把最重要的都忘记说了。
第六,也是最后一条,当初出走社的设计师们设计选举社长制度时,征询过我的意见,我给自己申请了一个职位是“在出走社有终身制声望,不参加选举,不参加制度建设方面的讨论,最好是别人先讨论,达成一定的意见后,由我宣布制度。。。”,于是,就有了执事这个职位。
我发现我非常喜欢这个职位,我愿意在我还能出走的日子里,一直当下去,嘿嘿。
如果还有没有说到的地方,我愿意以后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