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社所宣扬的民主宪政试验引起了社内很多人的兴趣(这也是吸引鄙人加入出走社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这个试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引人关注和争论的现象,如投票率高低问题,社民出任公职的积极性大小,社民地域之间的竞争,少数人之间存在的猜疑,等等。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我在这里想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我们一定要理解民主宪政后面的利益关系。出走社的人多是淡泊名利的,特别是基本上不存在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但也不要误解出走社的民主宪政就不存在利益关系。当然,这里的利益,对出走社而言,不是指物质利益,而主要是指个人偏好或者好恶,或者其它方面。
民主选举、立法这些行为后面体现是个人的利益关系。民主和暴力一样,也是利益分配的工具。只是民主是一种更为文明进步的工具,而暴力是一种野蛮的工具而已。当今主要西方国家的民主其实也是在暴力革命的基础上建立的,如英法等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民主制度。
所以,利益关系自然会深刻地影响选举和立法。当某项选举与人们的利益攸关时,一般说,会吸引人们的积极参与。一些人可能积极参与竞选,更多的人会积极参与投票。反之,当选举与人们的利益相关性不大时,人们会漠然对待。出走社作为一种网上的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比,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更弱,自然会降低社民出任公职人员的积极性和选举中的投票率。
地域关系也体现利益关系。如各国的议员和人民代表一般是按地域选举组成的,必然会体现地域的利益。第三次社长选举中出现一些地域观念实质上也是一种地域利益关系的反映。
也许有人会猜疑某些人在社内存在私利追求。其实,个人存在私利追求很正常,只要遵循法度,按民主的方式决定就很正常。出走社最可怕的是最后没有人追求个人利益了,也就没有人关心和参与它的选举和宪政试验,也就失去它存在的一个主要理由了。所以,塑造必要的多元利益格局也是出走社存在的基础。
由于时间有限,本人不能就选举、立法和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多的论证了。今后有机会再进一步补充吧。有兴趣的社民可以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