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看到仲裁小球因30天未登录被自动解除职务,使得现任仲裁仅剩一位。当时有了一些想法,一直在脑中,今天趁小球和小撮的一番对话,一并记录下来,以供公民及各位公职人员参考。意在抛砖引玉,完善出走社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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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一句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对社员作出登录要求是在即时通讯工具远未普及的“远古”时代,这样的设计想必是为了保证社员关注和参与社务。可问题在于,今天,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同步了解网站内容,通过出走社群随时了解社务动态,保持与社友的沟通。为什么还要求我必须登录网站?!为什么要将我的权利与登录挂钩?!!是时候全面检讨和修改完善出走社法度了。“与时俱进”这词虽然土,但道理却是不差的。@所有有权动议修改法度的议员们 (我相信你们会有人看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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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引小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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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信公众号只是一个对外宣传的窗口,内容以往期的报告精选为主,不会发布与出走社内部事务相关
特别是有争议性的内容,也不可能发起公民投票,因为微信账号与出走社账号是两个不相干的系统。你看再多的出走社公众号文章,如果不访问出走社网站,也不可能了解出走社当前最热点的话题和课题;
2、不登录,出走社系统就识别不了你的身份,就不知道你是没登录还是压根就没访问过出走社,不知道你是真的对出走社保持关注还是仅仅心血来潮有一搭无一搭,既然现在访问出走社这么方便不用开电脑用手机就能访问,就更不明白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那样登录一下;
3、不登录就收不到私信和个性化的系统通知,比如提醒公民参加投票,比如提醒仲裁员去受理申诉。特别是后者,如果在你不登录期间,有人申诉,你因为没登录就不受理,这是不是玩忽职守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要求公职人员保证登录的密度,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不能保证一定出勤条件的公职人员,不管其人多聪明多专业或者某些特定时段表现得多么热心,也要坚决请其下岗,让有时间的社友上。
出走社不可能因为谁工作繁忙日理万机就给某人配一个秘书:您该投票了?出走社有饭局您参加吗?有人申请仲裁您受理吗?您明天就要一个月不登录被系统下岗了,赶紧登录一下吧。
我承认我前几天已经注意到某人马上一个月不登录了,我犹豫要不要提醒一下,但我想到去年这时候我已经提醒过一次,我决定不再提醒了。因为,谁都没有义务为别人的行为负责。公职,应该留给那些真正想做的人。对于从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知抱怨环境不如他意的,更不适合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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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引小撮语
仲裁缺位一直是我社组织机构突出的一个结构性问题,仲裁职位的要求比较高,一般来说需要一定的法律背景并且熟悉出走社法规制度,具备条件的社民本来就不多,缺位一旦发生经常后继乏人。
如何在当前法律框架内保持仲裁员相对稳定,或者用其他手段维持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我想从两方面来讲。
一方面,放松仲裁的自动解职条件,或者使用技术手段提醒即将被自动解职的仲裁,使得仲裁职位不至于过于频繁地出缺(出缺以后再补缺也是一件艰难的工作)。这个方向的改革意义,我以前也提过,仲裁本身并不必须是积极的出走事务参与者,只要在需要仲裁的时候出现就可以。所以通过技术手段降低仲裁自动解职的可能性,是可以探讨的方向。
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是另一个尝试方向,陪审制度的好处也是显见的,提高公民的法制素养、公民意识,减轻对更迭频繁的仲裁的过度依赖,使案件更容易审结。
砖抛到这,希望看到大家的玉。
ps. 刚看到出走社微信群里,小撮有废止仲裁会,仲裁权力并入议事会的想法,这也是一个新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