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第一条第1款:
出走社使用微信和支付宝来管理出走社网站维护基金,接受捐款、支付费用等操作均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来进行。
第一条第2款:
账户登录密码由社长和司库共同掌握,支付密码由司库独立掌握,帐户所绑定的手机号由社长委任一名资深社区公民提供,以彼此制衡,保障账户安全。
第三条第3款:
常规费用可由司域、司空或其他经手人先行垫付,再在网上发帖向理事会申请报销,过半数理事审批签名同意之后,由司库转账给相关经手人;亦可由相关经办人员申请,过半数理事审批签名同意之后,由司库直接支付给商家。
第五条第1款:
资金收支明细由系统自动记录。
第五条第2款:
每发生一次资金流动,司库须及时将相应的记录公布备案。
第五条第3款:
司库依据系统记录制作明细账,为每一笔账添加注释,包括时间、用途、经手人、审批记录、凭证等。该账目需公布在社内,供所有人查阅。
第六条第1款:
社长每年提交预算案之前至少登录微信及支付宝账号一次,审计账目,并发布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