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为社区公民,积分超过1000,近100天内出走不少于1次,具备理事任职资格。该社友热心于公共事务,经常与我讨论制度和规则问题,虚心好学,热爱思考,为人诚恳朴实,经征求其本人意见,同意出任出走社理事。因此,我提名他为出走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