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刚才给我讲了个她今天亲历的一个事件,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小孩的屁股被一只狗咬伤了,去医院总共花了300多块,狗的主人不富裕不愿意赔偿,被咬的小孩家里更是不富裕,叫来110主持公道,可狗主人心一横就是不承认那狗是他家的,110对被咬小孩的父亲说那我们110也没办法300块你自己想辙吧。
孩子父亲于是拿出一根上锈的铁锹,一步步的走向了那只犯错的狗。。。
那只狗承受了施加在它身上的最后几分钟暴力,一直站在它的家门口没有逃离,那个男人的最后一锹,是用力切在狗的颈部的,但是我老婆说,没有完全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