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铁锹和狗(内有暴力慎入)   

  • Zodiac 2008年10月07日

    我老婆刚才给我讲了个她今天亲历的一个事件,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小孩的屁股被一只狗咬伤了,去医院总共花了300多块,狗的主人不富裕不愿意赔偿,被咬的小孩家里更是不富裕,叫来110主持公道,可狗主人心一横就是不承认那狗是他家的,110对被咬小孩的父亲说那我们110也没办法300块你自己想辙吧。

    孩子父亲于是拿出一根上锈的铁锹,一步步的走向了那只犯错的狗。。。

    那只狗承受了施加在它身上的最后几分钟暴力,一直站在它的家门口没有逃离,那个男人的最后一锹,是用力切在狗的颈部的,但是我老婆说,没有完全切断。

  • 小撮

    为了更深入分析杀狗事件,推荐大家参考一下李华芳这篇关于虐猫事件的分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75b42010003bf.html

    2008年10月09日
  • 小撮

    人肉可以,只是不知该人肉谁,狗的主人呢,还是杀狗的人?

    自己的孩子被狗咬,花钱看病,然后找狗主人要钱,在狗主人耍赖不给钱的情况下,愤而杀狗,似乎合乎情理。

    不是在狗咬孩子之后立即杀狗,也不是找狗要钱,说明理智很正常,知道狗是畜牲,不值得与其斗气,与狗PK也解决不了问题。

    当狗主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没有杀狗主人,而是杀狗,仍然说明理智正常,知道为300元害死两条人命毁掉两个家庭,不值。

    在公平得不到申张的情况下,既然狗主人不承担责任,只有让狗来承担责任了。

    狗咬孩子,获得暂时快感,却以命相偿。狗主人不承担责任,节省300元,却以眼睁睁看着宠物被残杀受到的精神折磨为代价。此方收获-损失,得到值A。

    被咬的一方,身体受损,经济亏空,则以杀狗泄愤获得到安慰和补偿。此方收获-损失,得到值B。

    在我看来,A的数值应大于B。也就是说,还是狗的一方占了便宜。因此,需要以旁观者站在同情狗的一方,因目睹或收听杀狗而受到的精神折磨受损失的C,来平衡。

     

     

    2008年10月09日
  • echobuda

    操,这样的心肠,难怪被狗咬,难怪穷得连300块都没有。

    这种人就该拍下来,让尝尝人肉搜索引擎的滋味。

    2008年10月09日
  • 此人已离开出走社
    我很后悔进来,想起了很多年前我家那只被警察同志当众打死的狗。
    2008年10月09日
  • 薛淡

    从某一天开始,每当看到这种惨淡的故事,我就不再去想人性啊,动物啊,扭曲啊……

    就只想到两个字“缺位”,我认定这才是根源。

    200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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