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麻烦,根源在于《
出走课题公约》中关于出走课题的界定:“出走课题是出走社特有的概念,是指出走社社友利用周末、节假日,在不太远离社会文明的郊野地带进行的以徒步为主的穿越、考察等活动,或者在公园、博物馆、剧院等本地公共场所进行的短途短时段文化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出走课题涵盖了野外和市内这两种形式。
而实际的栏目划分则将二者加以区分,“出走课题”栏目专门用来发布野外课题,而市内课题则发布于其子栏目“市井雅聚”中。栏目名称中的“出走课题”是指狭义的野外课题,而公约中的出走课题则是指包含了野外和市内两种形式的广义的出走课题,这样就造成了同一个词在不同场合的歧义。
并且在《
出走社社友分级方案》中,野外课题与市内课题对于社友升级的贡献完全不同,参加野外课题计入有效履历,作为升级的考核标准,市内课题则不计入有效履历。这样,一个计划发布在“出走课题”栏目,还是发布在“市井雅聚”栏目,直接关系到了课题组成员的权益。
具体到蓝虹发布的这个计划,如果死抠《
出走课题公约》的字眼,无疑他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将其定义为出走课题,并且并无明文(无论是成文的法度还是相关页面的提示)禁止将市内课题发布到“出走课题”栏目,因此,理事会无权强制变更其计划的属性并转移其发布的位置。
但考虑到《
出走社栏目定位》中关于“市井雅聚”栏目的说明:“本栏目用于发布在市内进行的观赏、参观、学习、考察等文化课题的计划”,为了文档管理的规范和整洁需要,还是建议蓝虹同意将该计划移到“市井雅聚”栏目。
此建议没有强制力,是否操作,将取决于蓝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