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德的郭德纲VS“失控”的公权力
南方周末 黄秀丽
郭德纲”一夜之间销声匿迹。郭德纲被下达了封杀令?面对外界猜测,北京市宣传出版机构逐一回应,“没有人封杀郭德纲”。然而,郭德纲尽在不言中的突然消失,始终逃不出公权力扩张的影子。
“郭德纲”没有了
8月8日,面对正在电脑查询郭德纲作品的记者,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工作人员及时告知,“不用找了,已经没有了。”
同日,王府井图书大厦,工作人员亦对寻找“郭德纲”的记者说:“接到上级通知,下架了。”“哪个上级?”“就是上级。”
对于同一个问题,西单图书大厦的回答更加干脆:“我们有规定不接受采访。”
京城之外,天津的四家新华书店已将“郭德纲”全部下架,广州一新华书店称“风声很紧,观望一下”,而沈阳北方图书城、上海书城、重庆书城、西安汉唐书城均称,“郭德纲没有了”。
与此同时,北京电视台和辽宁电视台决定停播郭德纲的节目,而郭德纲担当班主的德云社也在8月8日完成最后一场演出后,自行宣布“停业整顿”。在当天的演出中,两位德云社演员还是忍不住对事件“现挂”了一番:“演员招谁惹谁了,怎么就不让演了……”听到场内一声咳嗽后,两人立即玩笑:“有些话不能说了,刚谁咳嗽来着?”
接二连三的事实表明,事情正在起变化——“郭德纲”不见了。
坊间传言随之而来:郭德纲遭遇封杀。
北京电视台《每日娱乐播报》李姓主编告诉记者,停郭德纲的节目是栏目自己的决定,原因在于中央倡导文艺界“反三俗”,凡是符合“低俗、庸俗和媚俗”范畴的节目都不能上。他称,BTV一直坚持这个原则,不是因为郭的徒弟打了他们的记者才这么做的。
北京市广电局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均告诉记者“没做过这个事”;北京市扫黄办称“没见过相关的处理文件”;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向记者坦承,他们没有下所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真想让某类书下架,也不需要这么做,因为“这不是行政处罚,只是一个一般的行政管理措施,一般情况下上级主管部门会有口头通知”。
对“郭德纲”下架的几家大型书店由北京市发行集团管理,而该集团直接隶属于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委宣传部则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他们不可能为这种小事下达这种命令,他们也是从媒体上了解到郭德纲事件的。
“郭德纲”消失了,但他的“丑闻”连番见诸报端:撰文骂恩师、拿朋友妻子开涮、不满曝光炮轰央视、包养女歌手、卷入侯耀文遗产官司。
央视排比句式的不点名批评被一些网民称为“掷地有声”:“他的徒弟动手打人,他自己却用骂人的方式为徒弟撑腰。在这个行业的精华与糟粕之间,他留下了糟粕;在这个行业的正气与江湖气之间,他选择了江湖气;在个人的私愤与公众人物的责任前,他习惯性地倒向私愤。这位公众人物如此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
公众很想看到伶牙俐齿的郭德纲又将如何“反击”,不过,这一次,他和他的德云社选择了罕有的沉默。“郭家班”已暂时中断了与媒体的联系。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对记者只说了一句,“现在不接受任何采访”,从此不再接听电话。
截至8月10日,郭德纲的博客文章尽失,仅剩空名一个。在北京天桥繁华地段的德云社也徒然立着招牌,铁门紧闭,门可罗雀。
“依着性子”的公权力
中国社科院出版社一位从事了三十年出版工作的人士介绍,作为一家书店,它的“上级”很多,企业集团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上级,中央主管部门也是上级。对于突如其来的图书“下架”,各有各的理由,他们见惯不惊。
在出版业,书店对某类作品下架入库是常有的事。在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看来,无论是哪个上级的意思,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市场调节行为,“因为书店已经从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卖谁的书,不卖谁的书。”他认为,郭德纲作品下架,完全可以看成是图书业自身对中央精神和郭德纲事件的一次政治和情绪上的自觉反应。因为“并不会有行政部门做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位资深出版人说,何时下架、何时再上架都是图书公司依时机而决定。
“我有理由怀疑,这种封杀是被包装出来的市场调节行为。”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熟悉图书市场的文化圈中人说,图书商封杀畅销作品是一种违背自身利益的反市场做法,现在图书零售市场并不好做。
无论哪种观点更适用于“郭德纲”案例,“郭德纲”正在无形之下一步一步淡出公众视线,这是显而易见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文化学者告诉记者,他个人对郭德纲很不满,“在这次与北京台的冲突中,郭德纲表现得太过分了,有失艺德。”但是他认为,事情发展到最后,用力过猛的行政行为瞬间让郭德纲变成了弱者。“如果他违法了,律师还可以为其法庭辩护,但在道德与文化的法庭上,他只有学习和反省的机会,而没有辩解的机会。”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一位代理过多起“封杀”案件的律师看来,一些媒体在利用自己的话语权泄私愤。郭德纲事件中,郭徒弟打人不对,郭的言论有过激之处,这都是事实,但是“占绿地是占绿地的事,采访是采访的事,双方的冲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郭是否有‘三俗’问题都可以讨论,但是不能拿社会公器复仇”。
对研究公法的学者而言,更担忧的是这种“尽在不言中”的“下架”,始终逃不出公权力扩张的影子。在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看来,“郭德纲”的“消失”很难说是一种行政处罚,但是这种行为也确实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应该依据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正当原则来处理,这些原则包含告知对方、说明理由、听取意见、允许申辩,然后下发书面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诸多观点认为,公权力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让那些对郭德纲艺德存有批判的人们,反而走向同情和支持郭的一面。
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法院网有文章称,郭德纲口吐狂言,道德表现相当“庸俗”,但“从法治意义上说,如果北京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责令书店、商场停售郭德纲的书籍和光盘,恐怕是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的”。
(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