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京都水怪道歉及其它   

  • 晴朗天空 2011年3月23日
         周一晚上回到家打开电脑,登录qq,立刻收到京都水怪发给我的信息,四个大黄字:不能通融。当时我就气炸了,干什么呀,不回答也就算了,写个报告还在把我的事情写在开头,并牵连其他舍友,就是参加个出走课题,至于小题大作吗,还托熟人什么的,又不是升官发财的事情,是自找苦吃的出走,找罪呀,我至于托熟人吗,再说也没有熟人可脱呀,qq不回我也没资格计较,不就是嫌我是新人,怕成为累赘,或是不愿意带新人闯入你的小圈子吗,怎么活动完了才给我这答复呢?羞辱我那!当时真的很愤怒,立刻用尖刻的语言对京都水怪进行了回复。(声明:没有看骂人)
          周二上网看到了京都水怪回复的私信,心情也平静了许多,想想是我错了,京都水怪遵守制度没有错,我没有权利要求他开后门、怪罪他,他有选择队友的自由和权利,虽然晚,但也对我的活动表示了祝福,而我却没有冷静,说了伤害他的话。想了很久,怎么道歉呢?还是发表在报告里吧,这样内心能安静些。在此我真心的对京都水怪表示道歉!不求原谅,我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应承认!
         另外呼吁社友们关心爱护新人,新人是出走社的新鲜血液,对出走课题不熟悉,需要有个熟悉的过程,需要老舍友的关心,提携。新人对出走社的发展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出走社的活动人数本来很少,就容易造成封闭,造成新人难以融入,不利于出走社的发展。不然新人认同出走的宗旨,但是能参加的活动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又想成为出走人员,怎办呢,得升级呀,只能呼吁社长给我们特别开题权,自己去走,路不认识,还很危险,新人的活动都很简单,老人不愿意参加,从而造成分隔,造成很多人加入了出走社,但是很少参加活动,每周活动的就那几个熟人发起,就那几个人参加的现象,希望引起关注。
         罗里罗嗦的说了半天,不知对不对,请各位社友批评、指教、砸砖。
  • wordless
    我觉得,游说应针对制度即立法进行,而不应针对执行者。执法不严将导致制度的溃败。
    2011年3月24日
  • 京都水怪
    我在今天下班用了一个小时给你写了一篇事情经过,可是到提交时内容全没了。只好回家重写,索性就单发一篇以示纪念。
    2011年3月23日
  • 小撮
    已移动到社区会所栏目。
    我完全同意癸兄的观点。
    2011年3月23日
  • 穿山癸
    本文的归类放在“出走会所”或许更合适。
    2011年3月23日
  • 穿山癸
    我的看法:
    在现有法度规则限制范围内,社友向开题人提出某些变更要求以使自己能参与课题,应当不属于违规。
    同样在现有法度规则限制范围内,开题人根据自己的需求、课题情况等一切主客观因素作出变更或不变更,则是他/她自己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指责。
    社友的要求和开题人的决定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民主是方式,是建立法治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建立最合理、最符合大众利益的制度。
    民主需要游说,从而促进制度的变更和完善。游说不过是一种表达方式而已,游说者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他人。
    有感而发,欢迎拍砖。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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