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修订:
增加加分的情形:
二、积分的增加
(4)登录一次出走社网站加1分,一天内多次登录不重复加分。
(5)报名分担一次课题且实际成行加3分。
(6)参加一次投票加5分。
注:上述修订是为了鼓励社友登录网站、分担课题、参加投票,增强对社区生活的参与深度。
第二项修订:
引入绝对积分和相对积分的概念:
五、绝对积分与相对积分
1、社友的积分以绝对积份和相对积分两种形式记录。
2、绝对积分指无限期的持续记录,相对积分则是指参议员选举周期内的积分增加值。
3、全部6个参议员选举产生之际,相对积分清零,在新的选举周期重新记录。
注:上述修订是为了用这两个数值作为系统提名参议员的依据。
第三项修订:
改变议员产生办法,将社长任命部分议员改为由系统任命、候选人确认。相应的条款修改如下:
一、社长
1、职权
(13)当众议员候选人低于选举目标数+1时,提名众议员候选人,补足差额。
二、议员
15人,组成议事会,任期二年,出缺时补选,补选的议员由当选之日计算任期。议员无技术上的管理权限。
1、职权
(4)在议员候选人超过15人时,初选15名候选人。
3、议员的产生:
(2)6名议员由系统任命,称为参议员。产生办法:从全部体符合条件(1)的社友中抽取绝对积分前15名,再按相对积分排序,选取前6名加以任命,候选人接到任命通知后可选择接受或拒绝,若拒绝,则按相对积分名次移到下一人,直到全部6名参议员产生完毕。
(3)9名议员由社区公民选举产生,称为众议员。众议员候选人通过自荐方式产生,自荐者须征集到不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社区公民5%签名支持方可成为候选人。社区公民在一周内对候选人投票,票数较多者当选。若出现末位票数相等而导致超出9人,则对末位票数相等者重新投票。
(4)若有议员辞职、罢免或因超期不登录而离职,则须补选,参议员补选参照第(2)条,众议员选举,候选人数须超出空额至少一人,否则由社长提名补足。
注:上述修订旨在缩减原规则对社长的过度授权,以免行政分支操纵立法分支。
第四项修订:
将“选举专员”改称执事,并将原来由社长掌握的社区公职人员授权的职权转给执事。
一、社长
1、职权
(1)掌管网站最高管理权限。掌握给新任执事授权、发布公告、文章管理、课题管理、后台管理等技术权限。
五、执事
1人
1、职权
(1)发起社长、众议员的选举。
(2)给除执事之外的新任社区公职人员授权。
注:上述修订是为了缩减社长的操作权限,以防止社长擅权,另外,也是为了解决前任社长辞职或任满后交接权力的难题。
第五项修订:
《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
《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
特别条款:
所有公职人员超出30天不登录,则视为自动离职,由系统自动取消其职位。
注:上述修订是为了保证社区公职人员的活力和有效性。
第六项修订:
一、社长
5、罢免(1)议事会可对社长提出罢免案,表决获绝对多数通过后,再经全体社区公民投票复决,获绝对多数通过后生效。
注:上述修订是为了提高罢免社长的门槛,以免频繁发生社长更迭的情况,保证社区公共机构的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