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
在今天的一个回帖中知悉,在出走会所--仲裁会栏目下的申请书,非帖主或仲裁员不能回复。致使被告无法提供证据、答辩意见等。是否如此,请理事会及时查证。如是,则极大地妨碍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降低了案件审理的透明性,也对仲裁会审理案件造成混乱。如确如此,请采取相关方式——如:临时授权被申请人或其他方式——加以解决。如可于近两三日内解决,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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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