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理事会:送达案件开庭通知书(裁003号)   

  • 问道 2012年6月03日

                                                                             案件开庭通知书(裁003号)


       

     

    理事会:

     

            经本次仲裁庭合议,决定公开开庭进行书面审理。现向你会送达开庭通知,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在裁003号仲裁申请书(链接: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657)的后面,以跟帖的方式回答本庭对你会的全部询问,逾期不答,本庭还会依法进行两次询问,再不答,本会将缺席裁决。

    • 向双方提出的问题

      1. 申请人


     1)理事会于何时因何原因对你进行了何处罚?

     2)除上述证据外以外,你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向本庭提交?

     

    2.被申请人


    1)你会于何时因何原因对申请人进行了何处罚?如何知晓被处罚行为?如何进行调查?处罚的依据?由何人、采取何种方式将处罚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何时收到处罚?送达处罚通知时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依法救济的途径、期限?

    2)你会对申请人提起申请时间有何理解?

    3)请你会提供作出处罚时理事全部缺席的证据——链接:《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一、社长--1.(7)在理事全部缺席时,代替理事行使职权。

    4)你会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如何把握。

  • 小撮

    本人以社长身份于2008-12-16 11:40:43对施雄的帖子”嗯,梅衣,让我想起了昨晚的全托“作了屏蔽处理,并扣10分。

    处理依据是《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第七条:禁止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

    认定违规的依据是该帖内容利用谐音(梅衣—没衣,全托—全脱)对主帖的相关人五月(女性,原ID”梅衣“)加以调侃,虽然内容未必出于恶意,但格调不高,对女性不够尊重,引起了五月本人的反感以及社民PATCH的批评,因此,本人认定该言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

    调查取证是通过阅读分析相关人等公开发布在网页上的文字进行的。

    处罚发生时,系统还不具备自动私信通知当事人的功能,我是以回帖的方式公告的。不能确知当事人知晓处罚的日期,但根据当事人的自述,当事人知晓处罚已有数年之久:

    在这个帖子里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639,施雄自述这几年一直在尝试找到被屏蔽的内容,由于BUG,那句话显示不了。 

    这次处罚发生时,我没有理事全部缺席的证据,因此,请参照岳麓山人一案的判例判原告胜诉即可。其实,根据那个判例,以前社长处罚的所有案子,只要申请仲裁,原告都会胜诉,我们在这里讨论半天,都改变不了一种一票否决的结果。既然如此,还有必要做这些答辩吗。

    2012年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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