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参议员龙棒与社长小撮发生严重冲突。
事件以参议员龙棒在微博上发表关于出走社法度的言论为起点,社长小撮认为龙棒断章取义歪曲法度误导公众,对龙棒提出批评,二人在微博上发生激烈口角,最终导致小撮以公职为赌注发起民意调查。
虽然由于多名公民对这个民意调查的形式表达了异议,小撮接受意见撤销了民意调查。但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必须以适当的程序加以厘清。
鉴于这起事件在出走社引起的强烈反响,议事会作为出走社民意机关,有义务对事件组织全面调查,并得出明确的结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调查应查明如下事实:
1、出走社法度究竟是全面禁止“杀人”游戏还是仅仅禁止以”杀人“单独开题?
2、社长小撮有没有在课题之余组织和或参与玩“杀人”游戏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出走社法度?
3、社长小撮有没有开过以“杀人”为主题的课题?
4、《出走课题》公约中关于”杀人“的条款表述是否明确?是否很深奥?是否超出了普通人的理解能力?是否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理解和学习?
5、参议员龙棒在微博上一开始发表关于”杀人“的言论时,是否真正理解出走社法度关于”杀人“的规定?
6、如果不理解,是否属于对出走社法度的无知?这种无知是由于理解能力的原因还是由于对法度态度不严肃的原因?
7、作为议员对法度态度不严肃,从而导致对法度的无知,是否符合议员的本份?
8、参议员龙棒在微博上关于”杀人“的言论是否断章取义歪曲了法度的原意?是否客观上造成了对公众的误导?
9、在社长小撮解释了法度关于”杀人“的规定之后,龙棒无视小撮的解释,继续发表关于”杀人“违规的言论,这种言论是属于认知障碍,还是属于蓄意误导读者?
10、作为议员,蓄意歪曲法度误导公众,是否属于渎职行为?是否应该遭到弹劾?
11、社长小撮发起以公职为赌注的民意测验,是否属于正当的解决问题途径?是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2、如果社长小撮采取了不正当的解决问题途径,是否属于渎职行为?是否应该遭到弹劾?
应由议事会推举三名德高望重、慎思明辩的议员组成调查小组,尽快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