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修订《出走社野外安全气象标准》      

  • 小撮 2012年7月24日

     


    7月21日北京、河北一带暴雨成灾,而我社有三个课题仍如期举行,其中耕园课题处于降雨量最大的区域之一,soso0和文昊在檀王路经历滑坡、崩塌等险情,涞源课题遭遇火车停运、汽车改道、展转回京,官厅课题也深受火车因雨滞留的困扰(详见如下报告:


    雨一直下—7月21日出走潭柘寺-赵家台-圈门结题报告》《风雨不改青山在—7月21日出走官厅水库大坝-永定河峡谷北端-旧庄窝结题报告》《雨中出走,只此一次,下不为例—7月20日至7月22日出走王喜洞-马杓庵-东团堡结题报告》),虽然侥幸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但在天气预报已经明确提供大到暴雨预警的情况下,没能及时取消计划,冒险出行,是一个需要认真严肃反思的问题。


     


    为规避不安全气象条件给课题成员造成的系统风险,我社早已制订《出走社野外安全气象标准》,但其中关于规避暴雨可能造成的风险尚无明确的规定,鉴于这次暴雨带来的严重后果,应加以修订,添加相应的条款:


     


    二、标准正文


    3、降雨安全标准:


    在原文后面,增加如下文字:


    若天气预报宣布在课题进行期间出走县份将发生大雨或暴雨,则禁止发布课题,已发布的课题应禁止如期启动。


     


    三、本标准的运用


    文字表述改成:


    1、开题人须参照本标准制订课题计划,对不符合本标准的计划,本社执法人员有权强行取消。


    2、已经发布的课题计划,若天气条件发生变化,则应参照本标准重估是否可以启动,因天气变化而与本标准相冲突的计划,应延期、变更行程或取消,若开题人拒不延期、变更行程或取消,本社执法人员有权强行取消计划。

  • 小撮

    鉴于本提案争议较大,参与讨论的议员中,超过半数提出异议,我决定中止本提案。

    2012年8月08日
  • 武林阿混

    说到极极端天气,还有一个天气也应该考虑到,即高温。

    长沙有明文规定,“37℃-40℃,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http://hunan.voc.com.cn/article/201207/201207050803559715.html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明文规定,是否我们也该照做呢?

    政治家出台的法规有政治家的考虑,我们是否也要按照他们的考虑制订我们的法规呢?

     

    2012年7月27日
  • 刘全

    支持chenyi~若遇到糟糕天气,由该课题的成员们自行决定怎么办。

    2012年7月26日
  • 路郎

    出走社的活动,原则上不是向挑战自然极限和人体运动极限的方向发展。

    野外活动,永远应该以安全模式为首选,避免伤害;遭遇极端天气,不宜勉强而行,应考虑停止课题或是更改为安全线路。

    然,天气的走势不会完全按天气预报来发展,若由社内强行提前中止课题,有不妥。

    执法者将依据什么来判断天气的走势、天气恶劣到一个什么程度需要强行中止……这些具体因素也是很难操作的。

    可以考虑由社内发出预警通知给课题成员或是公布于社内网站公告栏,提醒课题成员谨慎出行。

    并,由开题人和分担课题的成员根据社内预警提醒、结合实际天气环境、以及课题成员的个体状况等具体状况商议而定比较合适。

    2012年7月26日
  • 不周山

    支持chenyi的说法。如果我开题,自我判断会出现极端恶劣气候时,将采取与分担课题的全体队友协商的方式解决。

    2012年7月26日
  • 南瓜叶

    具体条款的表述都值得考虑,就具体条款我没有其它见解。

    显然这条法度的修改,直接当事人是课题计划的开题人,开题人可能成为违法的主体。但是目前相关法度中,比如《出走课题公约》,对开题人处罚条款很少,包括“禁止成为出走课题的活动:”,开题最多就是取消。我不认为取消属于出发的范畴。

    对违规者不作处罚的法度,震慑力是有限的,只能依靠自觉,似乎和法的出发点不太一致。

    尽管不能处罚违规者,但是执法者却承担着“违法不究”潜在渎职的可能,这似乎对执法者也不公平。执法者的责任成了替违法者收拾烂摊子,收拾得不及时还容易留下把柄。

    不给予执法者处罚权的法度,还是谨慎立法。

    执法过程不能落实到程序,就增加执法的工作量,理事会是否统计过有哪些法度的执行是必须依靠人工巡视,网站才能落实的?

    法度多的执行不过来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情况?

    目前法度的执行更多的是依据投诉,这不是民事,总不能公民不投诉公职人员忙不过来,就任其为之吧。

    简单一句话,立法时要充分考虑执法的可行性,当然包括可操作性。

    出走社的法度应该是条条都能落实的,不具备条件的,不要轻易称其为法度,建议性条款过渡一下。

    2012年7月25日
  • 武林阿混

    我是本社第一个因为下暴雨而临时取消课题的人。

    当时计划去虹螺三险和朝阳洞探路,由于早上起来,感觉像是要暴雨的样子,开题人临时电话征求已报名成员的意见,是否继续去计划区域,大家一致同意取消了去那区域出走的课题,但各位早已准备出走,临时取消,都觉得很扫兴,后来,我们临时去了相对安全的区域。

    可惜我没有纪录这次课题。

    出走社本是爬野山,在极端天气情况下,出走可以避开危险区域,去相对安全的地方进行。

    是否取消课题,要由全体成员协商进行。

    不宜由出走社中止计划,因为,出走社不知课题区域的实际气象情况,而仅凭目前的天气预报技术结论中止一个课题,有点脱离实际,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被天气预报误导的例子举不胜举。

    2012年7月25日
  • 穿山癸

    搜索了降雨的分级,发现很不一致。维基百科“雨”分级是:

    • 零星小雨 - 降水速率小于 0.25毫米/小时
    • 小雨 - 降水速率在 0.25毫米/小时 和 1.0毫米/小时之间
    • 中雨 - 降水速率在 1.0毫米/小时 和 4.0毫米/小时之间
    • 大雨 - 降水速率在 4.0毫米/小时 和 16.0毫米/小时之间
    • 暴雨 - 降水速率在 16.0毫米/小时 和 50.0毫米/小时之间
    • 大暴雨 - 降水速率大于 50.0毫米/小时

    中国天气网的解释是:

    • 小雨-中雨:降雨量级在小雨至中雨范围内,日降水量在1~24.9mm。
    • 中雨-大雨:降雨量级在中雨至大雨范围内,日降水量在10~49.9mm。
    • 大雨-暴雨:降雨量级在大雨至暴雨的范围内,降水量在25-99.9mm之间 。
    • 暴雨-大暴雨: 降雨量级在暴雨雨至大暴雨范围内,降水量在50~249.9mm之间 。
    • 大暴雨-特大暴雨:降水量级在大暴雨至特大暴雨雨范围内,日降水量在100mm以上的降水。

    互动百科“降水强度”指出中国气象的划分标准是:

    (1)小雨:①1h内的雨量小于或等于2.5mm的雨;②24h内的雨量小于或等于10mm的雨。

    (2)中雨:①1h内的雨量为2.6——8.0mm的雨;②24h的雨量为10.1——24.9mm的雨。

    (3)大雨:①1h内的雨量为8.1——15.9mm的雨;②24h内雨量为25.0——49.9mm的雨。

    (4)暴雨:①1h内的雨量为16mm或以上的雨;②24h内的雨量为50mm至100mm的雨。

    (5)大暴雨:24h内的雨量为100.1——200mm的雨。

    (6)特大暴雨:24h内的雨量大于200mm的雨。

    (7)小雪:①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在1000m或以上;②24h内的雪量小于或等于2.5mm的雪。

    (8)中雪:①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在500——1000m之间;②24h内雪量为2.6——5.0mm的雪。

    (9)大雪:①下雪时,水平能见度距离小于500m;②24h内雪量大于5mm的雪。

    根据以上分级并综合以上各位的意见,考虑暴雨以上级别才属于灾害性天气,可能因降雨发生洪水、滑坡等灾害的条件,我以为将出走降雨的限制级别定在暴雨或大暴雨以上比较合适。

    2012年7月25日
  • xulaoshi

    7月21日出走,华北恰逢60年一遇的暴雨,以后这种极端灾害会不断出现。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极端寒流、极端高温、冰雹等等影响安全出行的因素都应认真对待。但因为野外存在的概率很低的巨大风险而对开题人做出过多限制有些不妥。南方有的地区常年下雨,梅雨季节有时连下几个月,如果预报下大雨就不能出走,不符合实际需求。

    尽管报名过程中有风险提示,本人仍然建议开题文章中增加一项:本次课题极端灾害预测及应对措施

    目的:强制开题人预测路线实施过程中,极端灾害出现的类型、危险程度、概率、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采取的防范措施。

    如此可以反复提醒报名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课题。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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