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职人员的困惑   

  • 南瓜叶 2012年7月31日

    无论哪个岗位,大家都是志愿者,大家都是出走社的义工。

    除了社区公务,我们有自己的职业,有自己的工作,也有自己的生活。除此之外的闲暇时间,才有可能用于社区公务。所有的闲暇时间都忙于社区也不可能,因此可用于社区公务的时间精力是极其有限的。

    可是,社区公务都有时间限制,尤其是理事会,等待审核发表的文章,不能拖延,社区巡视的工作量简直就是无底洞,有多少时间够用。议事会、仲裁会以及执事、司库、司域、司空等等公职人员,莫不如此。

    自然最忙碌的是社长。

    公务过程中出现差错,在所难免,社民们你们能谅解他们吗?

  • 南瓜叶

    点到为止最好,至少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

    出现差错的一方,据理以争实属正常,本身就没有什么绝对的标准,有时也许只是理解的不同,或者是角度的不同。此时存疑、存异是最好的选择。

    2012年7月31日
  • 南瓜叶

    从磨砂辞职事件,我是不宽容的,至少没有谅解理事会的工作。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谅解宽容也要有边界。作为被告的理事会动手编辑原告的仲裁申请书,就是我不能接受的边界,这是一个最起码的意识,不可缺失的意识。电子文档的编辑不同与纸质文档,只留存了编辑的印记,编辑内容按照目前网站的模式无可查询。

    出现差错,真的没什么,做得越多,出错的机会越大。

    发现错误,视而不见,不是谅解,也不是包容。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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