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案:任命溪水长流为社区仲裁会仲裁员   

  • 穿山癸 2012年11月13日

    社区议事会经过讨论,认为社区公民 溪水长流 具备担任出走社社区仲裁会仲裁员的法定资格,同意社长穿山癸的提名,决定任命溪水长流为社区仲裁会仲裁员。

    溪水长流正式获得任命后,将取得《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第4条赋予仲裁员的各项仲裁职权。

    你是否同意上述决议?

    结束时间:2012-11-29 19:28

    应投13人,实投13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2 92%
    0 0%
    1 7%
  • 穿山癸

    投票情况:

    社名 选项 投票时间
    小撮 赞同 2012-11-22 19:32:54
    南瓜叶 赞同 2012-11-22 20:22:41
    不周山 赞同 2012-11-22 22:41:31
    一览众山 赞同 2012-11-22 23:28:32
    京都水怪 赞同 2012-11-22 23:32:50
    右尼 赞同 2012-11-23 7:27:29
    独行叟 赞同 2012-11-23 8:12:56
    刘全 中立 2012-11-23 8:58:41
    山蚁 赞同 2012-11-23 12:23:09
    路郎 赞同 2012-11-23 14:52:13
    xulaoshi 赞同 2012-11-23 17:36:08
    天马 赞同 2012-11-25 9:32:16
    chenyi 赞同 2012-11-27 11:46:45

     

    计票结果:

    1. 赞同 票数:12  92%
    2. 反对 票数:0  0%
    3. 中立 票数:1  8%

    根据《出走社投票通则》,任命溪水长流为社区仲裁会仲裁员已获社区议事会投票通过批准。

    2012年11月29日
  • chenyi

    同意。

    2012年11月15日
  • 不周山
    同意
    2012年11月15日
  • 山蚁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 路郎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 钟山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 北潞冠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 南瓜叶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 xulaoshi

    同意。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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