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违规言行   

  • 穿山癸 2013年6月15日
    小硕理事钧鉴:

    本人投诉长沙走出社的言行违反了社名使用规则第一条第2款,请依法处置。证据如下:

    该ID使用“长沙出走社”作为注册名,其中“出走社”为本社名称,之前冠以“长沙”地名容易让人误解为本社在长沙的官方代表社名。

  • 小硕007

    社名”长沙出走社“违反了社名使用规则第一条第2款,即“禁止故意使用现行国内或本社机构、官职、职位的名称”,请”长沙出走社“在一周内(6月23日之前)对本投诉提供合理解释,若无合理解释,须在一周内改名。(逾期无解释也未改名的涉嫌违禁社名,将被予以封禁处理。)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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