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铁
我以为,无论某人秉性如何,一旦他出任出走社公职人员,自然就因此而多了一份言行自律的责任甚至是义务——这就如同一个民主国度的总统、最高法院大法官、参议员、众议员等职位,司职者当谨言慎行,否则分分钟会令人质疑,当然也可能会遭遇弹劾和罢免。
仅从“慎行”来说,前不久长沙走友“溪水长流”因在某课题中“邂逅”而被罢免“仲裁员”一职,可算一例。倘若是非公职社员,施以一般的禁走处罚就行了,但他身负“仲裁员”之职,比非公职社员有更多的自律义务,同时承担着表率责任,区区一次“邂逅”显然已足以令他被罢免。虽然在“溪水长流”的现实生活中,这一罢免处罚不会伤他分毫,但这是在“出走社”这样一个微缩的宪政试验区,你说它是Domocratic Utopia也好,甚至说它是完全虚拟的Web Society也好,法度是维持它良性运作、户枢不蠹的核心杠杆,即使你当它是游戏,也得遵守游戏规则不是?
对于网络社区来说,调侃、玩笑甚至言语挤兑事实上也早已成为主流语境,但“出走社”公职人员有必要也有义务自觉维护出走社法度与信念,在某些公开场合言语谨慎些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