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违规   

  • 小撮 2015年8月04日
    社民在话题《伪新人之连云山》中的发言违反了法度《出走社“准实名制”实施方案》第2条第3款的规定,特此投诉!请理事处理。具体违规内容如下:

    经其本人确认,已有一个账号“晖晖”,级别为社区居民。

  • 好友
    由于晖在话题《伪新人之连云山》中的发言违反了法度《出走社“准实名制”实施方案》第2条第3款的规定,禁止同一自然人采用不同账号报名分担课题,同时经其本人确认,已有一个账号“晖晖”,级别为社区居民,因此将第一次报名采用的账号“晖晖”予以保留,账号“晖”予以封禁。
    2015年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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