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的决议   

  • 小撮 2008年12月29日
    议题:请审议对《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的修订

    公民大会经审议,批准对《出走社网络行为规范》做下述修订,即增补第20条:

    第二十条 对前十六条没有明文规定,但被社区其他法规禁止的言论,由社长或理事酌情劝告作者修改,或者直接代为修改,去除违规内容。若违规面积太大,仅靠局部修改无法改变违规性质,则予以整体删除。

    结束时间:2009-01-05 17:00

    应投0人,实投32人 已结束

    类别:全民公决

    资格:社区公民以上

    官方性质 不记名 直播

    23票 71%
    5票 15%
    4票 12%
  • 小撮
    1. 赞同 票数:23 72%
    2. 反对 票数:5 16%
    3. 弃权 票数:4 12%

    表决通过,即日起生效。

    2009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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