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眼球可以,但上纲上线还是不要了吧~~~~~~~~~~~
我建议修改这个标题~~太绝对化的东西,这不是争论法律条款和责任承担,非此即彼,而只是讨论问题,“为了出走社”还是“反对出走社”,这个概念太大了~~~不是现在讨论的问题能够代表的~~仅表达个人观点,我认为我发言这楼以上的全部发言,都是为了出走社,无论最后所讨论的问题的结果谁对谁错~~~
1、哈哈哈,罪过罪过,我的课题要是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也很值,施熊投诉的是我去赵家台“必须”带菜,那个翻墙是在微博跟另两个社友辩论。
2、我认同风飞扬、一路他乡等的看法,参与的人都是对出走社关心的人,否则人家也不会在这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鄙视咬文嚼字的无休止争论,浪费社友的时间和精力,反对社友之间的攻击嘲讽,将自身的丑陋无休止的展示,戏耍出走社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要抹稀泥对!
3、愿意投诉就继续投诉吧,只要是真心为了出走社的发展,我欢迎!
“理念”的含义很宽广,不仅仅是为了某个终极目标。如果仅是这个的话,我相信,各位社民的差异或者说分歧会很大很大。
窃以为,规则也是一种理念,很多人加入出走社,就是认同这里的规则,但也不见得是认同全部。
有些人加入出走社,甚至就是为了“简单爬山”。也有人只是“碰巧”加入了而已,因为其第一次爬山就发生在这里。
哈哈,
出走社也是社会的一部分。记得曾回过风飞扬的贴,大意是‘在出走社俺跟她不同一个理念’。
近些日子出走社话题火爆跟气象有关?跟地震有关?据说震前一般有灵异事件发生,果真如此波及本社也是应当。
皇帝确实有新衣。你相信有‘一路他乡’吗,‘一路他乡’是准确的一个重量?,‘一路他乡’是某星球进入789维世界的声音密码?俺户口本的名字能搜到68000个结果......。
哈哈
作为众议员,我写的这篇文字本身就是为了出走社的法度建设,即使并不是直接的法度提案。正是为了出走社的成长,我才会花费如此的精力。今后,特别是如果民意认为我不再适合担当众议员,我将辞职,可能就不会花费这么大的精力了。但依然会默默地关心出走社的成长,而非高举某种旗帜做与此相反的事。声明一点:本文,绝非为了你而花费那么大的精力。
“事件由起于晴朗天空一篇帖子里关于所谓“翻墙”潭柘寺的描述(其实,仅仅是经过,无需翻墙),施雄对晴朗天空发起了投诉。微博中辩论激烈。参见<投诉违规言行>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8625”
看到这我就笑了,你最好复习一下微薄里大家关于翻墙的讨论以及我对晴朗天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