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宪政、选举及其它   

  • 菜菜鸟 2014年9月07日
           我加入出走社的时间不长不短,出走社被我所看重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小撮”等创社者的民主宪政理想,二是对无名山野的朴素推崇。
     
           不可否认,目前出走社已有之两千余注册者中,对宪政毫无认识、毫无诉求的大有人在,有很多人直接声称“我只是想爬山,别的跟我无关”,甚至,他们可能对出走社现行的一些带有民主宪政模式的规则、法度在内心也不认同,注册时对相关注册声明也漠然视之——这种现状非“小撮”等创社者所能左右,虽然连我都觉得遗憾,但无法改变。
     
           我倒是建议各位走友想想:除了可以爬爬无名的野山、走走人迹罕至的线路、每次出走花费廉宜、走友之间基本相处融洽,出走社对你来说是不是还有着别的一层意义?你有没有发现,在当前中国现实社会里暂时未能实现的民主选举、罢免、议事、修宪修法等制度,出走社已经有了一个微缩的且正在实施、不断健全的体系?
     
           此次出走社选举第三任社长,身在长沙的“不周山”以1票的微弱多数当选,再次证明了出走社目前之选举制度的行之有效。据我所知,第二任社长“穿山癸”不仅提名“不周山”为新社长候选人,还把自己的一票也投给了“不周山”,而第一任社长“小撮”作为新社长的另一位候选人,如果也有投票权的话,我相信他也会投票给“不周山”。
     
           民主就是民主,不是一定要自己作主——当然,对自己的选票必须自己作主,这个除外。
     
           我的一票投给了“小撮”。虽然之前对从未谋面的“小撮”和比较熟识的“不周山”这两位候选人的印象都很不错,但基于对出走社未来发展方向的谨慎担忧,这次我觉得必须把票投给“小撮”,因为我相信他毫无疑问是最明瞭出走社未来将向何处去、出走社未来将是怎么一副模样等等规划要素的人,而迄今为止,出走社创社者所秉承的民主宪政思想、一直在贯彻着的诸般法度与守则,正是出走社毋庸置疑的核心价值。
     
           “不周山”最终胜出当选,我一样为这个结果感到欣慰——这是出走社民主法则的胜利,这也是一个出走社公民的权利体现,虽然他未获得我的选票,但我百分之百信服这个结果。
     
           记得“不周山”当选后,我在“出走社会议厅”QQ群中表达了我的看法:此次选举的唯一意义,是出走社选举了公民“不周山”为新任社长,而不是长沙人“不周山”被选为新任社长,公民遑论南北,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公民所在地域不是也不应该是亮点。
     
           其实,民主和宪政,离我们一点也不远,比如在大家目前所在的出走社,民主和宪政就近在你鼻息之下,炽热可感。
     
           此外,在“京都水怪”文中“小撮”回复时的“阴谋论”之说,毫无疑问是戏谑之言,无论是谁都实在没必要对此戏说作偏移解读,太过度的话,堪可诛心。
     
           “不周山”当选后,长沙这边的走友几乎全体欢呼雀跃,这很正常,但像走友在出走报告或QQ群中议论的一些说法,体现出的是TA对此次选举的未必符合出走社理念的一些偏差认识,如“北帝一时倏忽,南丐逆袭成王”之类。长沙的出走社友越来越多是事实,但这次选举实在不是什么“华山论剑”或“五岳会盟”,倘若大家都津津乐道于什么北退南进、“京”消“长”长,岂非贻笑于人?还有,不能不提的是,“武林阿混”身为执事,以宪政国家类比的话,其职相当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总统就职时应当监督其宣誓并确认其当选有效的最高层“角色”,在出走社的资历颇深,应该是深谙出走社精要的,竟然也在结题报告中以“见证出走社迁都仪式”为题,仿佛是说如今有了长沙走友当选新社长,出走社就“迁都”到长沙了?更是实在搞笑!
     
           建议各位在出走社有些“身份”如担任“执事”、“社长”、“仲裁员”、“参议员”、“众议员”等职务的走友,公开发表言论时尤其要注意:出走社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里是创社人所信奉的民主宪政思想的“试验田”,也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实操地”,带有封建专制色彩的、江湖气息浓厚的或者地域意识强烈的某些话语,并不宜出口,否则很容易对新走友造成观念误导。
     
           愿出走社不改创社初衷,成为志同道合者的理想田园。

     

     

     

     

         

     

     

  • 瑞草
    个人觉得比<关于社长竞选的逻辑与通识(I)>更理性些。
    2016年8月13日
  • 流苏
    再一次顶起
    2016年8月13日
  • 愚人码头
    好文,赞一个,值得顶起
    2016年2月16日
  • 登高
    下次选社长我一定不会投票给老不,他走得太快了!
    2016年2月16日
  • 钟山
    支持,顶起
    2016年2月13日
  • 永如
    @菜菜鸟 支持!好!
    2016年2月13日
  • 一路他乡
    @菜菜鸟 赞一个!
    2016年2月12日
  • 菜菜鸟
    鉴于近日兴起的争论,把我这旧文顶上来。
    2016年2月11日
  • 阿燚
    一只严肃的鸟,赞同你的观点。
    2015年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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