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讨论明细清单(提案人的意见及理由陈述版)
1 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
1.1(与《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的修订有关的部分)
1.1.1是否需要提交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
提案人的意见:是,需要提交。具体理由在3.1.2中阐述,烦请移步浏览。谢谢。
1.1.2如需要,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由谁提交?
提案人的意见:可由社长亲自起草,以社长名义提交。也可由理事会集体起草,经社长审核后,以社长名义提交。
1.1.3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是否需要提交给议事会审议?
提案人的意见:是,需要提交给议事会审议。
1.1.4提交路径?提交至哪里?比如: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发往议员指定的邮箱处?还是通过出走社站内私信系统提交至议员的信箱处?
提案人的意见:通过出走社站内私信系统提交至有权接收者的信箱处。
1.1.5接收范围?哪些社民可以收到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
提案人的意见:由于需要提交议事会审议,存在修订的可能。因此送审稿的接收范围以在职议员为宜。经议事会审议通过后的终审稿的接收范围可扩大到包括在职议员在内的所有在职公职人员。
1.2(与《出走社栏目定位》的修订有关的部分)
1.2.1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目前的惯例归档于提交人个人话题中,还是归档于指定或专门栏目内?
提案人的意见:参见1.2.2中的回复。
1.2.2对归档的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查阅是否需要权限?
提案人的意见:经了解,在开放“骑行”活动的讨论帖(链接:
https://cuzo.sanzhi.org.cn/index.php?m=topic&a=detail&tid=11412)中曾留下两项待决事项:一是涉及对《出走社宪章》第三十条的修订。二是涉及为“骑行”课题开辟专门的功能版块。外加,本提案是讨论修订《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的议案。因此,提案人也倾向于将1.2.1/1.2.2/2.2.1/2.2.2所涉事项列为待决事项。待时机成熟后再与“骑行”提案中的待决事项一并解决。当然,如果有议员提出可就权宜之计或过渡安排展开讨论,提案人也是支持展开这方面的讨论的。
以及,
2 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
2.1(与《出走社公共机构组织办法》的修订有关的部分)
2.1.1在前述上一年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与下一年年终总结(或年度工作报告)之间,存在着365天(或366天)的时间间隔和空档,从方便议员了解出走社运营近况,缩短议员熟悉情况的时间,让议员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的角度出发,是否需要增加若干次向议员通报出走社社务情况的简报?比如,按(半年/季/月)向议员通报社务近况的《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
提案人的意见:是,需要增加若干次向议员通报出走社社务情况的简报。具体理由在3.1.2中阐述,烦请移步浏览。谢谢。
2.1.2如需要,《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由谁提交?
提案人的意见:《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由理事会起草,经社长审核,以社长的名义提交。
2.1.3提交给谁?接收《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的社民范围?
提案人的意见:在职各公职人员。
2.1.4提交路径?提交至哪里?比如: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发往有权接收者指定的邮箱处?还是通过出走社站内私信系统提交至有权接收者的信箱处?
提案人的意见:通过出走社站内私信系统提交至有权接收者的信箱处。
2.1.5分发范围?哪些社民可以收到《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
提案人的意见:该条与2.1.3重复了。参见2.1.3条。
2.2(与《出走社栏目定位》的修订有关的部分)
2.2.1《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如何归档?
提案人的意见:参见1.2.2的回复。
2.2.2对归档的《出走社社务半年/季度/月份简报》进行查阅是否需要权限?
提案人的意见:参见1.2.2的回复。
又及,
3(提醒参与讨论的各位议员可进一步关注的细节)
3.1(与前述1有关的细节)
3.1.1措词的选择方面。年终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社务工作报告,三者中。您选择哪一个措词?
提案人的意见:选择“社务工作报告”这个措词。便于与社长任期的起止日期匹配。具体可移步3.1.3进一步浏览。谢谢。
3.1.2 年终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社务工作报告需要包括的内容是否需要明确约定?如需要,如何明确约定?
提案人的意见:需要明确约定。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现行《出走社公职人员行为准则》二、依法条款的规定,行政团队(理事会)并不享有自由裁量权。由于法度的滞后性、不完备或者表述的不能穷举,总会有一些情况,是现有具体法条所不能明确覆盖的。若要让行政团队(理事会)高效、快速地应对复杂、多变、不完全可预见的实际情况。在不宜设立类似“维护网站正常运转秩序”之类的“箩筐法条”的情况下。那么实践中,在立法团队(议事会)对行政团队(理事会)的适度授权方式似乎只剩下“一事一授”了,也即针对处理某一具体事务的临时授权。该具体事务处理完毕,授权自动失效或回收。此种授权方式,需要行政团队(理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立法团队(议事会)反馈具体事务的处理经过等细节。这是立法团队(议事会)授权之后对所授之权行使监督的权力,这也是行政团队(理事会)接受授权之后对所授之权如何行使进行汇报的义务。因此《出走社季度简报》将包括行政团队对行使所授之权处理具体事务进行汇报方面的信息,而《出走社社务报告》将需要对一个年度内行政团队(理事会)对行使所授之权处理具体事务的情况进行总结(通过该总结既可提升行政团队(理事会)的行政管理能力,也可供今后借鉴。)并从行政团队(理事会)的角度提出下一阶段需要立法团队(议事会)授权或立法的具体事项或建议等。
其次,为了进一步总结《出走社宪章》第二十六条中法度的“自动执行”和法度的“人工执行”方面的经验之需要,《出走社季度简报》还将包括法度的“自动执行”和法度的“人工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和汇报。而《出走社社务报告》中将需要对一个年度内法度的“自动执行”和法度的“人工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从行政团队(理事会)的角度提出下一个年度需要立法团队(议事会)授权或立法的具体事项或建议等。
概括而言,《出走社社务报告》和《出走社季度简报》正是为立法团队(议事会)对所授之权进行监督,行政团队(理事会)对行使所授之权处理具体事务进行汇报而设计的定期对话平台、沟通渠道、协商机制。
3.1.3 假如是年终总结,其总结年度的起止日期为该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假如是年度工作报告/社务工作报告,其报告年度的起止日期如何确定?以及,前述两种假如情况下的起止日期其与社长任期的起止日期之间的关系(含起止日期不一致时的协调或事先约定)?
提案人的意见:经了解,两任民选社长的任期起止时间分别为(穿山癸社长: 任期:2012-08-16 05:59:00至 2014-08-25 23:00:09/不周山社长:任期:2014-08-25 23:03:02至 2016-08-25 23:03:02)。从与社长任期基本一致的角度出发,提案人倾向于将出走社社务报告的报告年度起止日期设为当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
3.1.4年终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社务工作报告提交时间是否需要明确约定?如需要,如何明确约定?
提案人的意见:需要约定社务报告提交时间:报告年度截止日期之日起90日内提交。
3.1.5如需要提交议事会审议,议事会审议方面需要明确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提案人的意见:议员收到送审稿七天后,社长在议事会版块开专帖,主帖是社务工作报告(送议事会审议稿),议员以回贴的方式提问,社长也以回贴的方式解答。审议时间为二周(14天)。社长根据审议意见修订社务工作报告,形成终审稿。七天后,终审稿再按1.1.4/1.1.5所述传递路径和分发范围进行分发。
3.2 (与前述2有关的细节)
3.2.1简报间隔,半年一报,每季度一报,每月一报,您选择哪一个间隔?
提案人的意见:选择“每季度一报”。
3.2.2 简报需要包括的内容是否需要明确约定?如需要,如何明确约定?
提案人的意见:需要明确约定。理由如下:具体请移步3.1.2处浏览。此处不重复粘贴了。谢谢。
3.2.3 简报起止时间方面。
提案人的意见:季度简报数据和信息的起止时间分别为
/1.1的00:00:00-3.31的23:59:59(59秒后的数据归入4.1)
/4.1的00:00:00-6.30的23:59:59(59秒后的数据归入7.1)
/7.1的00:00:00-9.30的23:59:59(59秒后的数据归入10.1)
/10.1的00:00:00-12.31的23:59:59(59秒后的数据归入1.1)
3.2.4 简报提交时间方面。
提案人的意见:季度简报提交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
3.3 (与前述1和2均有关的细节)
3.3.1
a年终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社务工作报告/社务简报中可由网络程序自动生成的社务数据或信息与不可由网络程序自动生成的社务数据或信息(需要由人工生成的社务数据和信息)之间是分别提交还是合并之后一起提交?
b可由网络程序自动生成的社务数据或信息与不可由网络程序自动生成(需要由人工生成的社务数据和信息)的判断、界定?
c以及两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方面是否需要约定和明确?
提案人的意见:
a暂时先合并之后一起提交。待条件成熟后再分别提交。或听取小撮等议员意见之后再决定。
b判断和界定方面可关注但暂时不约定。或听取小撮等议员的意见之后再决定。
c两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方面也可继续关注但暂时不约定和明确。或听取小撮等议员的意见之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