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实施条例》的决议案   

  • 小撮 2016年9月14日

    参看提案:修订《未成年人报名分担出走课题实施条例》


    修订《未成年人报名分担课题实施条例》:


    第一,将3.1、3.2、4.2、5、5.2、5.2.1、5.2.2、5.2.3、7.2中的“法定监护人”,一律修改为“监护人”;

    第二,删除7.4;

    第三,4.2中的“且此人是社区公民或社区居民”改为“且此人必须是成年人”。


    你是否赞同上述修订?

    结束时间:2016-09-21 07:58

    应投15人,实投14人 已结束

    类别:议会表决

    资格:众议员,参议员

    官方性质 记名 不直播

    12 85%
    1 7%
    1 7%
  • 小撮
    表决通过。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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